当事人:广西粤湘味餐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086515872H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少珍

地址所在之处: 位于南宁市, 处于凤岭南路1号, 此地属于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区综合停车场, 其中有个叫做邕州阁的地方, 其207号是具体位置。

2025年11月9日, 本分局收到了举报材料, 该材料称, 你公司涉嫌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来取得注册登记。经核查, 本分局在2025年12月04日, 分别给两名当事人股东身份证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发送了《协助调查函》, 其编号为桂南市监协查〔2025〕90001号和90002号, 依据公安机关的复函, 确认了两名当事人股东户口依法注销的时间, 早于当事人在2019年12月18日所取得的注销登记时间, 本分局认定举报内容是真实的;经过调查, 发现无法联系到你公司及相关人员;登记机关通过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 将涉嫌虚假登记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 以及登记机关联系方式等信息, 刊登公告向社会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内, 没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基于上述种种情况, 本分局判定当事人凭借提供虚假材料而取得注册登记该事实已然成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依据《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本分局作出决定,要撤销在2019年12月18日针对当事人所作出的注销登记。

如果当事人对于本决定持有不服的态度, 那么当事人能够在收到本决定书的那一日开始计算, 往后数满六十日的这个时间段之内, 向南宁市的人民政府去申请复议, 也能够在自收到之时起的六个月以内, 依据法律规定, 朝着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秀山风景区分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