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深入施行, 以及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一直持续提升的状况下, 供销合作社系统于服务 “三农”,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这件事上, 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 从全国各地所呈现的案例来讲, 一些不法分子凭借农民群众金融知识储备相对欠缺, 风险识别能力相对微小的特性, 以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营主体的名义来做幌子, 去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有些借着“合作社入股”、“订单农业”、“高息理财”、“农资返利预售”等名头干欺诈之事, 有些特意仿照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换个形式搞非法存贷款业务, 极大地侵害了农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极大地扰乱了农村金融秩序与社会稳定。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朋友以及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 现就供销合作社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风险作出如下提示:
一、供销合作社领域非法金融活动常见手法
依照从不同地方查处出来的案件情况而言, 那些违法犯罪之人, 惯常借助农民对于供销社、合作社所持有的信任, 以及农村区域金融知识普及程度相对欠缺的特性, 动用下这般行径去开展不合法的金融活动:
手法一:以“合作社入股”为名,违规吸收资金
有的不法分子违规强行突破合作社“社员制、封闭性”这一原则, 借助虚假传播宣导“仅需入社就能获取高额回报”, 借此把非法集资目标对象无限蔓延扩大至并非特定的群体范围。甚至有的人承诺保证加入合作社就能够获取高额收益, 声称群众只要填写一张入社申请表, 便可以得到如同银行存折一般的“社员股金证”或者“社员互助金证”这些凭证,凭借这些凭证能够到合作社那里提取收益, 以此来巧妙规避非法集资当中“向并非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这一规定。部分合作社在风险防控这方面的实际能力十分欠缺力量不足, 在资金链发生断裂之后常常会出现直接跑路的现象发生, 参与其中的人遭受的损失极其惨重。
手法二:以“订单农业”为名,实施合同诈骗或非法集资
不法分子打着签订农产品收购合同的旗号, 炒作小众且高价值的种养殖品种, 借助网络直播等渠道进行虚假宣传, 承诺“包销包赚”以及远高于市场行情的回购价, 然而实际上却以高价捆绑销售"三无”或劣质的种苗、肥料、饲料。还有的宣称投资“乡村振兴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 拿种养收益分红、农特产品返还当作诱饵, 去诱导农民群众投入资金。
手法三:以“农资返利预售”为名,变相吸收资金
一些非法之徒, 借着“预交农资款返利”、“化肥农药预订返息”的幌子, 许下购买农资就能获取颇高返利或是分红的诺言, 以此来吸引农民群体预先支付数额较大的资金。这等模式不存在真实且可靠的盈利源头, 是典型的“庞氏骗局”类型。一旦资金连接链条出现断裂情况, 农民群众既是没法拿到相应农资的, 也是不能追讨回本金的。
手法四:以“高息理财”为名,向农民推销虚假金融产品
一些违法分子借助农民对供销社所怀的信任, 于基层经营服务的网点里, 去推销那称谓“高收益理财”以及 “保本保息产品” 的物件。如此之类产品常常没有取得金融业务的许可, 其本质为非法集资行为。还有一部分以“养老理财”“健康投资”当作名号, 特意针对农村老年人群施加诈骗。
手法五:刻意仿冒金融机构制造假象
部分涉案机构, 有意去模仿,银行网点的装修风格, 违规地设置, 存取款的柜台, 还悬挂虚假的, 利率展示牌子, 甚至去仿制, “股金证”“互助金证”等凭证, 刻意去营造, 合法金融机构存在的那么一种假的现象。这样的手法, 准确地利用了, 部分农民群众, 对于熟人社会, 以及本地组织, 所具有的信任心理, 欺骗性很强, 社会危害性极大。
手法六:违规使用供销合作社标识为非法活动背书
某些违法分子, 未获批就擅自采用供销合作社标识, 或者在使用标识之际, 出现拆分、变形、超出范围等违规状况。有的打着“供销合作社”“供销社授权”之类旗号, 借农民对供销社标识的信赖心态, 给非法集资活动站台背书呢。
二、防范非法金融风险,牢记“三查三不”
查核查核主体资质, 正规的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 应当在市场监管部门那儿进行登记注册。任何合作社或者经营主体, 要是打算开展资金互助、吸收存款之类业务, 得按照法律取得金融业务许可。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没有经过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照法律给予的许可, 任意单位以及个人, 均不准从事吸收公众存款这些金融业务。面对没有相应金融牌照的“合作社”“投资公司”等主体跑去开展所谓“理财”“吸储”业务, 一定得保持高度警惕哟。
进行二次查看经营模式, 正常状态下的农业生产营造经营的周期比较长, 并且利润率限于一定范围之内 , 对于那些声明“保证本钱且拥有高收益”“按照年度计算收益速率远远超越市场所展露出的水平”的农业采用投资的项目事宜, 需要做到清醒着自己心中认知且明白这其中并不具备可以被一直持续实行而不改变状态的性质 ,凡是有着要求“预先支付数额巨大的相关资金这样子就能够享受属于高额的返利”的项目情况, 全部都需要保持高度的警觉状态。
查三看标识予以使用, 针对那些运用供销合作社标识开展宣传的经营主体而言, 能够朝着当地供销合作社去核查其标识使用的合规状况, 要是没有经过批准就擅自使用供销作社标识的, 极大概率是属于非法活动。
不要轻易相信那些有着高额回报的情况。对于那些承诺的年化收益率显著高于市场合理水平的, 尤其是宣称具有“保本保息”性质的投资项目, 千万不要去相信。一定要记住“天上不会自行掉落馅饼, 高利且保本那是陷阱”, “你心里想着他给出的利息, 而他却贪婪着你的本金”。
并非盲目跟从熟人给出的推介来行事。投资方面所做出的决策应当是依据独立且审慎的判断而形成的, 不会由于熟人进行的推介, 或者赠送的礼品, 又或是营造出来的“紧迫感”, 就从而减低应有的警惕性。要是涉及到较大金额的投资, 一定要跟家人展开充分的沟通, 并进行商议, 防止形成冲动的决策行为。
不会参与预付而产生的返利行为, 针对那些打着“预交农资款返利”“化肥农药预订返息”这样旗号, 要求预先支付大笔资金的活动, 千万不要去参与, 正常情况下的农资购销是不会凭借高额返利当作诱饵的。
三、发现线索及时举报
若您发现以下可疑情况:
(一)借着“合作社入股”的名头, 打着“社员互助”的幌子, 向社会上的公众吸纳资金。
(二)以“订单农业”“农资返利预售”为名承诺高额回报;
(三)未经批准擅自使用供销合作社标识进行非法金融宣传;
(四)刻意模仿银行网点开展所谓“存贷款”业务;
(五)采用“乡村振兴项目”这个名号, 进而以“农业产业化项目”为名目, 朝着社会公众去开展集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