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部署的要求, 为了能够进一步去发挥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也就是以下所说的“保护中心”)的快速确权职能, 并且提升服务质量, 现在就针对开展专利无效案件多模式口头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如下的通知:
一、服务内容
处于专利无效案件里的当事人, 没有要求前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能够在距离较近的保护中心审理庭参与口头审理, 存在以下三种形式:
(一)远程审理是这样一种情况, 它借助计算机网络技术, 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通过口头审理系统 , 还要利用远程音视频传输设备, 以使合议组与案件当事人能在不同地点同步达成完成口头审理的过程。
(二)巡回审理, 是一种行政听证程序, 它依据《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 由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按照就近原则, 前往地方去审理专利复审无效案件。
(三)联合审理, 是一种联动审理模式, 针对涉及同一个专利权的专利争端, 先是开展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的审理, 接着进行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或者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 其中专利争端涵盖专利确权案件以及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或民事诉讼案件。
二、申请条件
1.展开远程审理, 进行联合审理, 其中至少存在一方当事人, 该当事人是宁德地区的企事业单位, 要么是宁德地区的个人, 有这样的情况。
巡回审理:涉案双方当事人均须为宁德地区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专利无效案件的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均同意并参加口头审理。
3.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无效案件,可以申请远程审理:
(1)均是专利文献等易于认定的证据, 这些证据属于案件证据, 不需要进行复杂的现场双方对证据的质疑、反驳等过程, 并且案情内容简单明了, 争议的关键要点十分清晰。
(2)确因距离、健康等原因不便参加线下审理;
(3)确需进行远程审理的其他事由。
4. 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无效案件,可以申请联合审理:
(1)在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期间, 出现了涉案专利被提起无效宣告程序的情况, 在这样情境之下 , 存在着此类状况。
(2)司法审判的机关, 正在审理跟专利有关的纠纷案件, 而涉及的那个专利, 已经被启动了无效宣告这一程序的。
三、申请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2.《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多模式在进行口头审理之时用来申请的表格》(处在附件那里可见, 是需要把公章加盖上去的)。
3.符合所列远程口头审理情形的必要证明文件。
四、办理程序
(一)将电子件材料发送至邮箱ndszscqbhzx@163.com的申请人, 邮件主题名称要按照“多模式口头审理+请求人名称+专利名称”来命名, 在邮件里需写明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并且电话告知保护中心。
(二)保护中心针对申请材料, 会于七个工作日之内展开初审, 进而告知审核的结果。要是申请材料并不完备这个情况出现, 那么申请人需要在两个工作日当中去做到补正, 要是超过期限却没有完成补正, 这种情况会被视作撤回。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为,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瑞云路2号处, 有一座政协大楼, 其三层的308室, 属于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维权援助科。
联系人:汪新涛;联系电话:0593-2223522
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