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燃油加油机计量行为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长治市辖区以内燃油加油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得以强化, 让燃油加油机全流程计量行为被规范, 保障计量器具量值精准可靠, 切实对消费者权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予以维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简称为《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简称为《实施细则》)、《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简称为《办法》)、《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试行)》(JJG443 - 2023)(简称为《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结合本辖区实际状况, 拟定此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 本行政区域内, 所有从事成品油经营的加油站, 所有燃油加油机维修单位, 所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 加油机使用、维修、报备、检定、铅封、监督管理等计量活动。
本规定所讲的加油站, 是那种运用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 专门从事成品油零售, 而且地点固定不变的场所。
第三条 秉持依法监管、权责一致、预防为主、便民高效的准则行事, 严格依照强制检定、铅封管控、维修报备、一机一档具体规定要求来操作, 坚决避免擅自改动、拆装加油机计量核心部件,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发生, 绝不容情。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加油站经营者应当承担以下职责:
(一)要遵循计量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 得去制订加油站计量管理还有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制度,要针对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开展维护以及管理工作, 还要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计量监督。
(二)配备专门或者兼任的计量管理人员, 清晰确定岗位责任, 去接受相应的计量方面业务知识培训。
(三)按照规定把所使用的燃油加油机进行登记造册, 而后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为每一台加油机建立管理档案, 以此确保档案真实、确保档案完整、确保档案可追溯。
(四)燃油加油机应具备出厂产品合格证书, 还有型式评价报告等随机文件, 燃油加油机安装之后, 要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才可投入使用。
(五)燃油加油机的强制检定周期是6个月, 加油站需要在检定有效期满之前的30日内, 主动朝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所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去申请检定。 \\。
(六)当加油机出现故障, 或者需要进行维护的时候, 一定要委托那种具备合法资质的维修单位来予以实施, 严格禁止自行开展维修, 私自进行启封操作, 再随心所欲改动计量的核心部件。
(七)维修之前, 需要按照这个规定的要求, 向属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备。维修之后, 同样要依据规定要求, 向那个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检定申请。还要经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指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来开展强制检定。只有在检定合格之后, 再次进行施封、贴标, 这样才可以投入使用。
(八)不能违反相关规定去使用并非法定计量单位的那种加油机, 以及国家明确下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加油机来进行成品油方面的贸易结算。
(九)检定证书(复印件)处于有效期内, 要在营业场所显眼位置进行公示,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零售成品油之际, 要运用燃油加油机这类计量器具, 定要明确显示计量单位、阐释计量所用具体之过程, 详尽呈现计量器具所展示的量值, 绝不可凭借估摸来进行计费, 并且坚决杜绝强制消费者消费这种行为。
第五条 加油机维修单位应当承担以下职责:
(一)具备合法的维修资质,严禁无资质或超范围维修;
(二)从事维修作业时得严格依照并且执行国家所规定的技术规范, 绝对禁止实施诸如改动计量参数, 破坏计量性能, 安装作弊装置, 泄露核心部件操作密码以及系统权限这类行为。
(三)维修结束之后, 给出真实且完整的维修记录报告, 对维修质量承担责任。
(四)与市场监管部门所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相配合, 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所进行的检定工作相配合。
第六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承担以下职责:
(一)开展加油机强制检定, 要极为严格地依照国家检定规程来进行, 以此保证检定数据是真实的, 是准确无误的, 是具备可追溯性的。
(二)对于维修过后的加油机, 在接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加油机维修检定指定单》(此单可见附件3)之后, 一定要按照时限的要求去实施强制检定。若检定合格, 那就出具检定证书, 粘贴合格标志, 施封铅封。要是检定为不合格, 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 及时把结果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然后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法律进行监管(监管内容见附件4)。
(三)超出周期检定范畴的, 诸如维修后检定、投诉举报检定以及监督抽查检定等情况, 全都需要经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指定才行, 绝不能够在没有受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指定的状况下, 就私自开展检定。
(四)不可以对检定数据或者证书进行伪造、变造;证书以及铅封应当采取防伪方面的措施, 用来供有关所属部门、利益存在关联的相关方以及社会大众去查验证书和铅封真假与否。
(五)在检定的过程当中, 要是发现计量器具存在超周期的情况、数据呈现出异常的状态、铅封发生了破损、有擅自更换主板或者芯片的举动, 以及维修没有进行报备等诸多问题, 那么就应该马上停止检定, 并且要报告给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具体可见附件5), 等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的计量监管人员核查处理完毕之后, 才可以指定其去做计量检定。
(六)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一道, 对监督抽查予以配合, 对投诉核查予以配合, 在异常锁定之后, 要抓好检查或者检定工作。
第七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承担以下职责:
(一)进行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 对加油站经营者予以帮助, 并且督促其依据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 把加油站计量管理工作做好。
(二)掌管辖区里燃油加油机的监督检查事宜, 以及行政执法工作了, 对维修行为的报备予以规范, 进行现场监督, 开展维修检定指定工作, 对辖区内加油站建立健全加油机管理台账的动态管理这事加以检查指导。
(三)受理计量投诉举报,开展计量纠纷调解与仲裁检定;
(四)查看燃油加油机计控主板的铅封完整性, 查看编码器的铅封完整性, 查看流量测量变换器的铅封完整性, 检查检定证书的有效性, 检查检定证书的合规性。
(五)按照法律规定, 对加油站运用出厂产品合格证不全, 未进行强制性检定, 未报备展开维修, 伪造或者破坏铅封, 开展作弊改装, 检定达不合格标准却仍投入使用等一系列违法行为展开查处。
第三章 维修报备及维修后检定管理
第八条 若加油机需要进行维修, 对于加油站经营者来说, 就应在此维修前, 朝着属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上交对应的书面报备材料, 随后填写名为《加油机维修报备表》的表格(具体可见附件1), 只有在经过审核且通过后, 才能够去实施维修操作。
第九条 发生更换计控主板、编码器、流量测量变换器等会对计量性能产生影响的核心部件这种情况, 除了要按照第八条规定去进行报备之外, 还得申请市场监管部门来进行现场监督, 而且监督人员数量不能少于2名,由这些监督人员在现场监督的情况下开展更换作业。
第十条 维修单位要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去作业, 这些人员得持有有效的资质证件, 在作业期间要做好安全防护, 还要做好过程记录, 对于关键过程和关键点, 需要拍照或者视频留存记录, 维修期间严禁触碰、改动计量核心部件以及参数, 不能使得计量准确度受到影响, 要是更换零部件, 就得登记型号、出厂编号、生产厂家等内容, 并且留存相关凭证(看附件2)。
第十一条 维修完成之后, 要向归属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去报告, 在经过检查并且确认维修的部位没有错误之后, 维修才算是完成。
第十二条 维修过后的加油机, 需要经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所指派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去重新进行检定, 然后实施铅封, 在进行强制检定合格了之后, 才可以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 加油机维修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严禁未报备擅自维修;
(二)严禁擅自破坏、开启、伪造铅封;
(三)严禁委托无资质单位或个人维修;
(四)严禁维修后未经检定合格即投入使用。
第四章 台账与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 加油站要给每一台加油机构建计量器具管理台账以及档案, 开展“一机一档”管理, 所包含的资料如下:
(一)台账包括, 计量器具名称,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生产厂家, 加油枪编号, 测量范围, 检定时间, 检定周期, 维修记录等。
(二)燃油加油机出厂时的产品合格证书, 出厂检验之后形成的报告或者记录,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也就是CPA的复印件, 以及型式评价报告的摘要或者关键件清单, 这里面包括本机流量计、编码器、主板等这些关键部件的厂商以及型号。
(三)历次检定证书复印件;
(四)保存有有关的维修文档, 其中包括维修报备表, 还有维修记录报告, 以及维修部件, 此部件存在新旧编号之分, 另外还有更换部件凭证。
(五)日常维护、自查记录(建议月查)及计量管理人员信息。
第十五条 加油机的档案, 需要进行动态的管理, 并且要予以长期的保存, 严格禁止出现涂改的情况, 不允许进行伪造, 也不能令其损毁, 更不可使其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