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全国层面的公平竞争审查示范文书以及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我省存在4个公平竞争审查案例被选入全国典型案例类别, 这些案例为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与效果、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状况, 供给了有着可参考、用于推广特性的“山西经验”。

本次入选的例子, 是分情形由省级主管市场监督与管理的部门, 以及大同市、晋城市、临汾市主管市场监督与管理的部门来予以提供的。省局有关限定交易审查的案例, 将产业宏观引导与变相限定采购本地产品的界限予以厘清, 把产业地方保护问题切实有效纠治;大同针对迁入奖补进行审查的案例, 修改并调整差异化财政补贴条款, 该条款以企业落户属地、绑定本地平台作为门槛, 以此确保政策待遇能做到一视同仁;晋城涉及违法增加审批备案程序审查的案例, 促使取消违规增设的前置备案流程, 进而降低市场准入方面的制度性成本;临汾在设置不合理退出条件审查的案例里, 纠正存在的问题条款, 该条款无上位法依据且强制企业关停退出, 以此保障相关企业的公平竞争权。从总体进行观察, 四个典型案例所提出的审查意见, 其观点呈现清晰状态, 评估论证展现出充分态势, 适用法条实现了准确情况 , 问题界定符合规范要求, 作出的结论适宜恰当, 切实达成了严格审查严格把控,违规行为必定究责。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之后, 我省各级的市场监管部门, 开展相关工作时, 深入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 认真落实国务院的指示, 严格遵循市场监管总局的规定, 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 依照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的规定, 针对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 或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政策措施, 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准确适用公平竞争审查标准, 科学评估公平竞争影响, 依法作出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从源头上杜绝了包含排除、限制竞争条款的政策“带病出台”, 此举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助力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省下一步会把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专项行动当作牵引, 以其为引导持续完善审查工作机制, 并全面压实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组织实施责任以及起草单位应承担的主体责任;再者会综合运用抽查、考核、线索核查以及“三书一函”等各类措施, 以此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具有的刚性约束;还会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方式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培训与宣传工作, 力求在政府端营造出齐抓共管的审查氛围, 在社会端营造出鼓励竞争的社会氛围, 进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能够持续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张泰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