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云醒建材有限公司:
一名叫做陈世斌的申请人, 向本局进行了反映, 称你司存在涉嫌非法制作假房产证以及假租赁合同来注册公司执照的情况, 进而要求予以撤销。
在企业档案登记资料当中, 你司于2019年10月17日成立, 法定代表人是陈世云, 股东是陈世云和陈敬涛。登记时所记载的公司不动产详细情况是这样的: 不动产权书证号为粤房产地权证(汕)字第1000107721 , 房屋坐落处在汕头市龙湖区汕头火车客站综合大楼601号房之二。
参照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的查询呈现, 不动产权书证号为粤房产地权证(汕)字第1000107721的不动产坐落处在汕头市火车客站综合大楼606号房全套, 其权属人是黄喜波。汕头市云醒建材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时候所记载的不动产信息同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处于调查那段时期, 你司登记的住所现今已经被拆成为建筑工地, 借助登记住所没办法跟你司取得联系。执法人员运用实地、电话联系等各类方式, 用尽所有手段都行不通与你司法定代表人陈世云取得联系。在2026年4月8日, 陈敬涛宣称, 对于把自己注册成汕头市云醒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股东这件事, 他表示不知情, 也不认可。经过陈敬涛辨认, 汕头市云醒建材有限公司的企业登记资料里, 身份证件确实是他的身份证, 登记资料上的身份信息和他正在使用的身份证信息是一致的, 然而登记资料上的签名并非本人签署。陈敬涛称, 他的身份证在2019年的时候曾经丢失过, 之后又找回来了, 但是并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挂失, 而且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他丢失身份证这一事实。
我局把该涉嫌虚假备案登记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 予以自2026年5月19日开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还将登记事项以及登记机关联系方式等信息, 自2026年5月9日开始放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予以公示, 且公示期为45日, 期间至2026年7月2日公示期满 在此期限中并未有人提出异议。以上所述事实, 主要存在诸多证据用以证实哟: 其一为汕头市云醒建材有限公司, 呈现于工商登记内档之中的资料;其二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现出的那种公示的截图图像;其三是协助进行核查之时出具的函件;其四含有股东陈敬涛被询问之后所形成的相关材料;其五是关于核查汕头市云醒建材有限公司经营状况的函件以及对应的复函内容;再者有核实不动产登记的函件与相应的复函物件;另外还有情况被记录下来的相关文本;最后则是转办函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 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之后, 要及时展开调查。经过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 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倘若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没办法联系上或者拒不配合, 登记机关能够把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借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是45日。要是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 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 即“对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 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主动进行调查”。还有第五十七条规定, 也就是“同一登记包含多个登记事项, 其中部分登记事项被认定为虚假, 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不影响市场主体存续的, 登记机关可以仅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基于此规定, 我局拟撤销汕头市云醒建材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记载的住所信息。
由《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所规定, 针对拟撤销你司在2019年10月17日设立登记时所记载的住所信息, 你公司具备陈述、申辩以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前我局籍由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此告知书, 如果你们公司存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 你们公司应当在本告知书公告满三十日而后起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向我局提出。要是逾期未提出的话, 将被视作放弃此项权利。
联系人:李同志,联系电话:88560696
联系地址为, 汕头市龙湖区的那段长平路,十一街区处的财政大厦所在地, 这里有个政务服务中心, 该政务服务中心处于3楼, 3楼的东厅位置。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