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之后,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落实, 依据各地情况完善配套制度, 健全工作方面的机制, 加强审查人员构成的队伍整体建设, 创设跨不同区域工作机制, 探索运用数字化方式进行智慧型审查, 积攒了一批良好可用的经验、行得通的做法。为能充分地发挥典型做法所具有的示范引领这种作用, 通过以一个点来带动一片, 从而增强全社会那种公平竞争的意识, 进而传递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一直以来持续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卡口、堵塞点,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坚定态度, 现在公布十起“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典型案例。

一、北京市有着市场监督管理局, 去构建起多层级抽查监督体系, 以此让公平竞争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保驾护航。

【案例摘要】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构建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体系, 该体系为“市级统筹抽查、区域协同互查、基层探索实践”, 目的是为了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京津冀三地连续五年开展线上交叉互查, 这推动了区域审查标准统一、结果互认。全市凭借多层次、多维度的抽查体系, 持续优化市场竞争环境, 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堵点难点, 进而形成“北京经验”。

【具体内容】

市级统筹强化监管, 凭借刚性抽查, 压实主体责任。在2025年, 北京市严格依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要求, 针对全市54个市级行政机关、16个区所属的政府及单位在2024年度所出台的政策措施, 展开线上抽查工作, 重点关注市场准入退出、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以及殡葬服务等经营主体所关切的行业与领域, 累计抽查文件达1000件, 全面排查限制竞争规定, 秉持“发现即整改、整改必到位”的原则, 督促4件存在问题的文件全部整改到位。与此同时, 强化抽查结果刚性运用, 把抽查情况全面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 并且优化考核标准, 增大对问题文件修订、废止情况的考核权重, 通过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使公平竞争审查在制度性部署基础上强化为刚性约束, 切实压实各级各部门的主体责任。

自2021年起, 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京津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一体化协作机制, 京津冀联合制定《京津冀公平竞争审查互查审查指南》, 京津冀实现审查标准、认定尺度、工作流程的“三统一”, 京津冀推动审查结果、第三方评估结果能跨区域互认, 京津冀协同破除壁垒, 京津冀达成以区域互查促进政策统一的目的。在“十四五”期间, 三地秉持年度化进行部署, 以常态化予以推进, 从而累计将各类政策措施进行抽查, 数量达330件。其中, 在2024年至2025年这个时间段, 三地进一步深化线上交叉互查这一举措, 完成了针对150件政策文件的抽查工作, 推动了12件存在问题的文件的整改行动, 如此有效地打破了区域行政化导致的市场壁垒, 促使区域政策变得更加协同, 进而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案例评析】

此案例展现北京市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的创新实践成果, 依靠市级、区域、基层三级联动模式, 构建完备的全链条抽查监督体系。市级层面凭借刚性考核增强监管约束力, 稳固政策审查底线;京津冀协同机制破除地域行政壁垒, 统一区域审查规范, 为跨区域市场协同治理供给范本。

二、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健全了六大机制, 从全方位的角度。推动公平竞争审查这个行为, 达到提质增效这样的状况。

【案例摘要】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深入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 创新构建了六大机制, 其中包括高位统筹实施的机制, 特定机构统一审查的机制, 三位一体联动抽查的机制等;持续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实现提质增效, 为持续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具有可复制性、可推广性的“黑龙江经验”。

【具体内容】

围绕制度创新作核心, 聚焦机制重塑为关键一环, 去构建起系统全面兼具完备状态, 彰显出科学规范特性, 有着高效运行表现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其一就要构建起处于高位进行统筹的实施机制, 以此夯实制度根基。设立黑龙江省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 达到三十三家之中省直单位共同协同发力, 达成含有省、市、县三级能够贯通的公平竞争审查协调工作体系, 塑造出“省级统筹、部门协同、市县联动”一体化工作格局。其二是要打造“8+N”全链条如此这般的制度体系, 去实现呈现闭环管理这样的情况。出台委员会工作规则, 进行重大政策会审, 开展特定机构统一审查、举报处理、抽查督查、“三函两书”相关事宜, 以及线索核查、委托调查等8项核心制度, 配套出台政府采购领域专项审查细则, 形成“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整改”全流程制度闭环。三是推行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 严把质量关口。全面推行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模式, 明确各级政策制定机关法制机构或办公机构为公平竞争审查特定机构, 实行“起草机构初审+特定机构复审”流程。四是施行“三位一体”联动抽查, 增强刚性约束, 构建“部门自行抽查, 省局重点抽查, 第三方评估巡查”三位一体联动核查样式, 2025年全年对各地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开展抽查、评估巡查4万余件, 问题发现率维持在1.4%左右。五是打造“三函两书”柔性监管系统, 提高监管质效, 制定《黑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三函两书”制度》, 2025年迄今, 制发提醒敦促函36份、核查建议函7份, 督促整改违规政策203件。首先, 六是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 以此进行专业赋能增效, 接着, 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所具备的独立、中立以及专业精准优势, 然后, 围绕重要领域开展专项评估与研判, 最后呈现的是, 累计巡查各类政策文件3.7万件, 还梳理排查出针对与那疑似限制竞争条款的文件量为389件。

【案例评析】

本案例依据黑龙江省的具体情形, 着重关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落地过程当中产生的令人困扰之处, 将制度创新、机制重新塑造、施以刚性约束、进行专业赋能作为关键要点, 构建起涵盖全链条、实现全覆盖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 切实有效地解决了诸如自我审查质量与效果不佳、刚性约束欠缺等普遍存在的难题, 极大程度地提升了审查所具备的权威性以及效能。

三、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方面的探索, 以此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案例摘要】

在全国范围之内,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率先研发并上线了公平竞争审查在线监测评估系统, 该系统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 针对各级政策制定机关所发布的、涉及经营主体的种种政策措施, 展开实时监测工作、进行智能审查以及实施风险预警。

【具体内容】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把推广应用公平竞争审查在线监测评估系统, 当作江苏省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若干措施里的重要内容, 将其列入省政府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 大力推进实施。

使系统功能得以丰富, 从多个方向发力去提升质量和效率。系统运用大语言模型、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 开发出5套监测评估智能模型, 搭建起存量、风险、增量3大监测中心, 构建了存量监测、增量评估、存量自查3大应用场景。2025年3月会把系统接入DeepSeek大模型, 于对重点领域审查时达成上位法比对、案例库共享、规则更新三维联动。依据存量监测评估作为根基, 去抓取并评估网上的政策措施, 将复核问题的政策措施自动推送出去, 持续对问题整改进度予以跟踪, 日均监测文件数量超过2000份。以增量辅助审查作为拓展方向, 设置系统自主审查、近似案例推荐、在线规定查询、线上法务评估以及专家会审、机器人小竞问答等各个功能, 进而提供辅助审查建议。

打造全能“智慧大脑”, 拓宽应用场景。将“问题导向、多元融合”当作功能定位。在解决公平竞争审查突出问题的基础上, 持续提高系统适用性。推进与其他业务领域融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协同江苏省财政厅使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落地落实。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里头增添“采购文件在线公平竞争审查”功能。从源头防止违反公平竞争的采购文件出台。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将公平竞争智能化监测评估系统和“苏采云”平台进行串联, 进一步深化应用, 智能化审查生成二维码, 采购文件在上传到政府采购平台公开时 , 此二维码成为唯一“通行证”。

【案例评析】

本案例创新性通过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 有效化解了海量政策措施与审查人力不足这一突出矛盾;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朝着智能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去转型升级;依据海量监测、评估数据, 描绘出各地区、各行业竞争状况的画像;靶向强化重点区域监测工作;针对共性问题完善审查规则细则;持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贡献有力支撑标点符号。

四、浙江省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借助数智赋能的方式, 打造出了公平竞争AI审查的“浙江模式”。

【案例摘要】

以创新之力打造具备公平竞争特质的 AI 智审平台, 构建起一种三级递进审查机制, 即“AI 初筛”, 接着“专家复核”, 再来“智能归档”, 借此达成政策措施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化管理。该平台运用本地化部署方式, 由国产大模型予以驱动, 一体化集成智能审查、运用动态巡检、开展闭环处置以及拥有智能学习等功能。自 2025 年 10 月正式上线以后, 政策文件整体审查效率有了显著提升, 提升幅度超过 60%, 并且违规识别准确率达到 86%。

【具体内容】

浙江省市监局紧紧跟上数字政府2.0规划的建设指引, 将“本地设置、体系重新塑造、数据智慧赋能”这一观念加以落实, 创造性地谋划并推出公平竞争AI智能审核平台。

构建具备智能审查能力的平台, 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批次上线, 属于有着人工智能赋能、全域能够实现贯通、确保安全且可控制特点的省域一体化公平竞争的人工智能智能审查平台, 此平台包含智能审查、动态进行巡回检查、实现闭环式处置、开展智能学习等功能模块, 达成对政策文本自行开展解析以及对于存在的风险予以识别的工作。自从该平台上线之后, 总计审查各种类型的增量政策文件数量达到2.8万多件, 从中发现涉嫌存在违规问题的文件数量为3100多件。

增强审查专门能力,智能审查平台整合了一万九千余部国家和省级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同时构建了动态进行更新的本地智能案例库, 对包含《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在内的规则、案例数据进行全量归集, 平台上线后, 累计巡查存量政策文件三万五千余件, 已完成闭环处理重点风险线索二百五十九个。

进行全流程闭环处置, 事前凭借大模型针对拟制定的政策文件开展智能解析以及风险识别, 于政策文件出台以前强化源头预防, 事中借助全网爬虫与语义分析技术等多项技术, 针对全省各级各类政府部门网站以及公共平台实施7×24小时动态监测, 事后构建面向省级有关部门以及各级诸多市场监管部门的基于“风险线索推送—任务分派—协同处置—结果反馈”的线上处置闭环。

达成穿透式预警监管, 制订并颁布《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细则》, 促使公平竞争 AI 智审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相衔接, 开展公开之前的筛查预警以及公开之后的实时监测, 达成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公平竞争审查率达 100%、发觉问题核查处置率达 100%。

【案例评析】

此案例借由来数智化手段, 将公平竞争审查全流程予以重新构建, 塑造出本地化AI审查的“浙江模式”, 其于破解传统审查难题、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之堵点方面效用显著, 不但在安全可控的前提条件下, 把审查的质效予以提升, 还促使形成了线上全链条闭环处置模式, 连通了如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一类的业务系统, 切实增强了审查的穿透式监管能力, 更强化了审查的刚性约束。

五、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等地, 探索着, 建立起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公平竞争审查协同落实机制。

【案例摘要】

在江浙沪也就是长三角地区所开展的公平竞争审查区域化建设, 是推进全国范围统一大市场建设, 并且破除地方保护以及行政性垄断的重要办法。当下, 这个区域已然从省级层面开始进行协议签署程度逐渐深化, 一直到具体城市圈的协同实践这种变化, 进而形成了有着多层次、具备立体化特征的合作体系。

【具体内容】

在省级层面, 展开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的一体化协作, 于2023年9月时, 上海、江苏的、浙江与安徽三省一市的市场监管局, 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公平竞争政策一体化推进合作的那个协议》‌, 进而确立了区域这竞争与合作的基础框架, 而一体化协作施行之后, 取得了显著成果。例如, 在2024年末印发的实施意见当中, 上海市明确的加以提出, 依托长三角一体化的工作机制, 去探索建立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公平竞争审查协同落实的机制, 重点加强审查标准、审查机制以及监督保障方面的协调配合。浙江省在2024年的4月生效施行新版《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 强调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必须得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协调机制, 并且强化对妨碍统一市场政策措施的动态清理。

城市圈当量级别的层面之上持续推进了那个被称作“环太湖圈”的六个地方的深度协同进程。进一步而言的话为能让区域合作变得万分详尽, 在2025年的具备特定标识功能的7月时间段范围内, 被称为“环太湖圈”的六个地区, 就是上海市范畴之内的松江区, 还有处于江苏省领域当中的无锡市以及常州市和苏州市, 另外有浙江省地域之内的湖州市, 再有安徽省区域中的宣城市, 就共同签订了那个叫做《环太湖圈公平竞争审查一体化合作协议》的文件举措, 这就明显标示着跨越地域界限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迈进了具备实质性质含义的操持落地的施行阶段。更进一步还要探寻进而缔造起一个存在特别意谓设定特点的“1+N”协作作用机制, 这其中一个关键方面是针对平展的台面搭建活动过程事项加以布局谋划内容安排​。构建一个, 有着“专家智库+案例研讨+执法交流+数据分析”这般构成的, 用于跨区域的合作平台, 达成信息对接、数据共享以及资源整合。其二, 是实施联合抽查。组建一个包含跨区域专家的团队, 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 针对重点行业和那些领开展具备公平竞争特质的联合抽查, 还有交叉抽查, 以此提升审查的质量。其三, 是进行宣传引导。打造一个全媒体宣传推广的矩阵, 联合起来对外发布创新成果, 强化全社会的公平竞争意识。

【案例评析】

寻求构建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公平竞争审查一同落实机制, 强化审查标准、审查机制以及监督保障方面的协作配合, 这会切实实现长三角区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性与一致性的提升。江浙沪公平竞争审查区域化建设已然造就“省级协议引领+城市圈实操落地”的模式借助该措施, 通过标准统一、联合抽查、数据共享以及执法协同, 切实推动了区域市场的一体化并使其规范化。

六、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地方立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案例摘要】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首先出台了《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 借由地方立法使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得以固定, 创造了配套会审的举措, 同时创新了跨区域协同和企业合规激励等实际操作办法。自法规落地之后, 紧紧盯着地方保护、隐性准入壁垒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关键阻塞之处, 严格进行政策措施源头的审查, 常态化开展政策抽查, 并且强化行政性垄断执法, 消除各类隐性市场壁垒。

【具体内容】

2024年12月正式施行的条例, 是经省人大审议通过的, 它成为全国首部专项细化落实国家审查制度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该法规意在从立法源头疏通政策出台“重制定、轻审查” 这一堵点, 还要疏通行政垄断隐蔽难管这一堵点, 以及新业态监管空白这一堵点, 进而为破除区域市场分割、畅通要素市场化配置提供法治依托。

条例特意专门增加设置公平竞争审查独立的章节, 将自我审查给法定化, 把重大政策会审法定化, 对第三方评估进行法定化;率先开创公平竞争环境专门的章节, 理清政府、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司法机关四方职责与权力。细致化公平竞争审查举措, 清晰明确审查范围, 压实政策起草单位审查主体的责任, 完备抽查、举报受理等监督举措。全方位加强审查能力建设,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机制。依靠条例授予的法定权限, 省司法厅、发展改革委、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印发一门政策性文件统一审查办法, 构建重要政策文件以针对进行在“合法性审查+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并联所作审查模式, 从根源处消除产生的新增政策隐性壁垒, 凭借条例的方式加大具备存量政策相应措施的抽查力度, 健全完善举报该项办理流程, 依据由地缘相近的情况、产业联动所遵守的原则, 在分片区推动省内地市公平竞争的情形下实现治理这方面的协作, 达成东西部治理经验之间的互通。

条例实行接近两年时间, 全省凭借法规当作手段切实促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得以落实。自2025年开始,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总共针对1609份重要政策措施开展审查, 提出四百一十三份共一千二百四十七条修改意见;抽查一万三千九百份存量政策措施, 催促整改三百零六件妨碍公平竞争政策文件。制度红利不断朝着市场进行传导, 省内的中小微企业, 民营制造企业, 平台商户真切地体会到准入变得更为公平, 要素获取更为顺畅, 各地招商引资的吸引力稳步地提升, 公平竞争法治化建设的成效清楚地显现出来, 社会各界的认可度持续地升高。

【案例评析】

本案例是创新实践, 是通过省级专项立法系统性落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它紧扣地方产业特点, 补齐制度短板。针对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共性难题, 从立法设计、破解, 从配套落地、破解, 从市场培育等全链条破解。相关制度设计务实管用, 市场反馈积极正面, 经验通用性强, 便于各地借鉴参考。

七、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四位一体公平竞争审查体系

【案例摘要】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为达成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任务, 构建起“自我查+集中审+智慧查+外部督”四位一体的审查体系。此一体系有效地提高了审查的质量以及效率, 从源头上防范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得以出台, 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提供了所谓的“深圳经验”。

【具体内容】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从机制创新这一维度, 构建起全链条公平竞争审查体系, 该体系覆盖事前、事中、事后。从技术赋能这一维度, 构建起全链条公平竞争审查体系, 该体系覆盖事前、事中、事后。从社会监督这一维度, 构建起全链条公平竞争审查体系, 该体系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印发《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建立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的通知, 在全市推行双重审查模式, 此模式为“业务部门初审+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复审”。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机制, 明确两道红线, 红线为: 凡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均须经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审查后, 方可提交审议。使公平竞争大数据筛查预警系统上线运行, 针对全市600余家政府部门的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展开7×24小时实时监测。把政府采购招标公告等高风险文件新增到筛查范围里, 进一步拓宽风险监测覆盖面。借助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热线等多平台公开发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方式, 针对共性问题推动着手出台系统性解决方案, 构建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

自深圳市“四位一体”公平竞争审查体系施行之后, 收获了突出成果。在2025年时, 全市各个区以及各个部门, 总共审查了增量层面的政策措施一千一百三十三件、招投标文件六千三百零八件, 还清理了存量政策措施三千三百九十七件。在市、区两级里市场监管部门总共审查了政策措施七百八十八份, 当中较为重要的政策措施予以会同审查三百六十三份、其余的政策措施完成审查四百二十五份。总共有发现存在问题的文件三百零八份, 所占比例是百分之三十九。在问题文件里头, 有着89份重要政策措施, 其占比为29% ;除此以外, 还有219份其他政策措施, 占比是71%, 如此这般从而有效防止了政策措施“带病”出台。总共进行抽检的文件数达1200余份, 从中找到15份问题文件 ;对大数据筛查预警系统而言, 共抽检文件3万余份, 借助人工复核之后, 发现有125份文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

【案例评析】

深圳市构建的 “四位一体” 公平竞争审查体系里面, 把内部复审、会同审查、智慧筛查以及社会监督给有机地衔接起来, 进而形成了全链条的闭环, 有效地破解了自我审查动力不足、能力不够这样的共性难题。与此同时, 投入成本是相对可控的大数据筛查预警系统, 它技术路线甚是清晰, 能够在其他地市快速进行部署, 显著地提升审查效率、扩大审查覆盖面。

八、由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构建, 一种被称作“1+2+N”的, 有关公平竞争审查的制度体系。

【案例摘要】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将制度建设当作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以及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关键基础看待, 达成了以地方性法规助力, 以两个党委、政府所用文件为核心要点, 并以多项配套规则作为补充的“1+2+N”那般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架构。通过从事“1+2+N”制度体系予以构建并且进行配套机制常态运行, 重庆市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所具备的效能得以持续展现, 公平竞争这个市场大环境也得以持续优化改善。在全市范围之内的社会公众们, 针对于公平竞争状况下的市场环境, 其所表露出来的满意度, 于2022年这一时间段是72.2%, 到了2025年的时候, 此满意度则上升到了89.8%, 并且营商环境持续呈现出向着更好方向发展的态势。

【具体内容】

凭着一部地方性法规予以支撑, 把公平竞争审查法治基础筑牢。重庆市对《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开展修订并出台它, 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当成重要内容, 专门增设公平竞争环境建设这一章节, 对政策制定机关在制定跟经营主体经济活动有关的公共政策措施的时候, 明确规定应该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以两个分别属于党委、政府的文件作为核心, 去构建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主要框架。市委、市政府制订并发布了《重庆市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行动方案》, 针对健全公平竞争法规制度、健全市场准入制度等十四方面, 提出了三十四项改革举措。市政府制订且实施了《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 围绕统筹协调、审查机制、审查要求、川渝协作、数字化建设、刚性约束等六个方面, 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予以全面规范。

借助多项配套制度当作着手关键点, 从而打通制度得以落实的具体路径, 先是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方面的处理办法, 以及会审工作规定内容, 加上约谈指引内容, 还有抽查工作规则等多项配套制度, 并且还配套制定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的协调指引等此类规则。全市在自我审查阶段当中, 问题发现率从2019年时的0.19%提升至2至2025年的14.03%, 提高幅度为13.84个百分点;评估抽查问题方面, 发现率从2019年的16.25%下降至2025年的5.34%, 下降幅度为10.91个百分点。

【案例评析】

这个案例, 是以制度体系建设作为牵引的玩意儿, 它系统地构建起了法规支撑、政策引领、规则配套相衔接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体系。它借助地方性法规夯实法治基础, 还凭借党委、政府文件构建工作框架, 通过配套规则细化操作路径咧, 最终实现了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同步提升, 对对各地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强化刚性约束、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向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很有较强示范意义。

九、四川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冈专业化建设, 通过队伍提质, 来助推审查增效。

【案例摘要】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 采用机制创新来破题, 运用队伍建设去作答, 探索着要建立一项公平竞争审查岗制度。借由给岗位确定职责, 实施刚性约束,开展培训赋予能量, 审查力量达成了从“分散薄弱”走向“专人专业”的转变, 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显著提高, 给破除地方保护以及市场分割, 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具体内容】

编织紧密的专岗网络, 稳固专业化审查的根基。依据“分级设立、专业配备、动态管理”这一原则, 省级、市级、县级三级的市场监管局统一推行公平竞争审查职位, 优先selection配备具有法律、经济等专业背景或者审查实务经验的在编工作人员, 保证审查责任由专门人员承担、审查工作由专业人员开展。截止到目前, 全省已经明确审查岗的人员308名, 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专业化审查网络已然基本建成, 为审查工作得以高效地运转打下很坚实的组织基础。

将刚性职责严明, 把政策措施审查关口把准。严格去开展政策措施的自我审查, 出具专业的审查意见, 切实把好政策出台的首道关口;认真履行会同审查重大政策措施的职责, 和起草部门构建常态化沟通机制, 推动会审程序走向深远踏实在;展开公平竞争审查的定期研判, 针对违反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及时给出废止或者修订的建议;统筹联络抽查检查、交叉评估、案例报送等专项工作, 推动各项制度要求落实达到成效境界。自制度施行以来, 全省总计审查了政策措施3500多件, 其中, 联合进行审查的有2300多件, 并且提出了1500多条审查建议。

强化能力的淬炼, 去锻造高素质的审查队伍。聚焦审查标准把握不准这一实务难题, 聚焦复杂情形研判不足这一实务难题, 创新构建成“岗位集训、月度研讨、年度练兵”三位一体的常态化能力提升机制。通过持续学训实现赋能, 审查人员对于复杂疑难问题的研判底气更充足, 审查人员对于复杂疑难问题的意见更准确, 一批敢审的骨干迅速成长, 一批会审的骨干迅速成长, 一批善审的骨干迅速成长, 队伍专业化水平整体提升, 队伍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

【案例评析】

该案例探寻解决审查人员精力分散的痛点, 解决审查人员专业不足的痛点, 解决审查标准不一的痛点, 专人专岗精准甄别地方保护, 专人专岗精准甄别市场壁垒, 专人专岗精准甄别歧视性政策, 杜绝审查走过场, 夯实省一级审查专业能力, 夯实市一级审查专业能力, 夯实县一级审查专业能力。其中, 省级统筹开展业务培训, 省级统筹进行岗位练兵, 省级统筹开展疑难政策会诊, 向下传导统一审查尺度, 补齐基层专业短板, 搭建层级化业务支撑体系;各级分层设立审查岗, 各级配置审查人员, 建立相对稳定的专业化审查队伍, 具有较好示范意义。

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创新了大数据监测抽查之际制, 针对助力全国统一起来的大进行市场建造设立而言的事项。

【案例摘要】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搭建起一种智慧监管机制, 该机制包含全量归集, 还有智能筛查, 以及闭环整改, 借助科技赋予能量达成全省政策举措全方位动态监测, 把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以及公平竞争的各类规定和做法全部清理掉, 持续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

【具体内容】

其一, 健全常态化抽查机制, 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法定条款。其二, 完善“制度先行、智能筛查、闭环督办、考核约束”的运行机制。其三, 细化涵盖大数据抽查范围、核查流程、问题认定、分级交办以及整改销号等方面的全链条规范。其四, 把智能监测抽查归入常态化监管范畴。其五, 贯通三级数据监管链路。其六, 开通省级专属监测端口。其七, 打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数据归集通道。其八, 达成全省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动态汇集、同步研判。借助智能算法模型, 精确辨别隐性限制性条款, 补足基层技术方面所存在的不足之处, 使全省的筛查合规标准达到统一。三是推行全域智能化筛查, 借助系统自身的自动采集以及分层筛选功能, 在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着重关注, 对地方保护、区域封锁、差别化待遇等高风险情形密切留意, 进而展开全面覆盖的智能排查。四是加强闭环整改以及考核。建立这样一种闭环处置机制, 它包括智能预警, 分级交办, 限期整改, 复核销号, 通报曝光, 同时把抽查整改情况纳入全省营商环境绩效考核, 对整改滞后、拒不落实的州(市)进行扣分约束, 依靠考核硬手段促使政策制定机关承担审查主体责任。

自从智慧监管开始实施以后, 全省政策措施累计归集了4.5万件, 从中筛选出涉及经营者的政策措施有2万件;累计识别出疑似违规的政策措施1139件, 完成了68件问题整改, 把一批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高效清理掉了;发布了9期抽查通报, 通过叠加绩效考核的双重约束, 全省各级各部门政策制定的合规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案例评析】

本案例创新性地采用了这样一种模式, 该模式为“大数据抽查 +绩效考核倒逼”, 通过此模式形成了一种新的智慧监管模式, 这种模式具备标准化的特点, 也具有可复制以及可推广的特性。此案例创新呈现出的亮点显著, 其机制完备且形成闭环, 成效所对应的各项数据扎实稳固, 有力地强化了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 对于破除市场分割现象、规范行政行为、确保要素流动通畅无阻、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而言, 具有较强的示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