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职业索赔问题日益突显, 这类人以向生产经营者索赔为职业活动, 有的人滥用投诉、举报等等那样的维权途径, 有的人使用“退一赔十”“退一赔三”这类法律规章制度, 想达成高额索赔目标, 有的甚至为了如愿获取非法利益, 刻意去制造违法生产经营方面的假象, 还实施敲诈勒索、诈骗这样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还破坏了消费维权那个环境, 进而扰乱了市场交易方面秩序, 这种索赔现象最终损害了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职业索赔问题该怎么进行规范呢? 在1月29日这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规范职业索赔以维护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例, 其目的在于发挥典型案例所具有的警示、教育以及指引作用。
一方面对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治理, 采用精准的策略来应对, 此次公布的案例之中, 存在着职业索赔人员购买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之后, 要求经营方给予惩处性质的赔偿的民事类型案例, 也是存在因在餐馆用餐环境里放置异物, 或者编造预包装食品质量方面问题以此来进行敲诈勒索、骗取钱财的刑事类型案例。行政执法机关织密维护权益和秩序的法网,精准把握职业索赔行为的类型, 以普通消费者的合理生活消费需要为标准区分处置。司法机关织密维护权益和秩序的法网, 精准把握职业索赔行为的特点。司法机关织密维护权益和秩序的法网, 精准把握职业索赔行为的情节, 以普通消费者的合理生活消费需要为标准区分处置。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支持合理维权,不支持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的惩罚性赔偿请求, 对违法索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依法支持合理维权, 不支持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的惩罚性赔偿请求, 对违法索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彰显了依法规范职业索赔行为, 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鲜明立场。彰显了依法规范职业索赔行为, 坚决维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鲜明立场。
二则是对权益予以保护, 并且维护秩序。行政执法相关机关, 还有司法机关, 它既依照法律来保护消费者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依照法律去保护生产经营者相应的合法权益;它既依照法律保护正当的维权行为, 又依规去规范职业索赔行为, 对违法索赔进行惩治。在案例五中呢, 石某于当地的不同乡村超市购买了过期食品, 由此提起了诉讼来请求赔偿, 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各商家在满足普通消费者合理的生活消费需求范围之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契合 “过罚相当” 的原则, 它有利于推动商家改正违法行为, 而且也有利于让广大消费者能够安心消费。刑事三个案例里, 行为人借助虚构产品质量问题这般的手段, 朝着商家索要高额赔偿, 骗取高额退款, 这是借着索赔的名义开展的犯罪活动, 极大地侵害生产经营者权益, 办案机关依照法律予以惩处, 有力整治违法索赔的混乱状况, 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还有市场秩序。
首先一点是部门协同, 再者是标本兼治, 行政执法有关机关、司法相关机关强化协作配合, 完善民行衔接、民刑衔接以及行刑衔接。在处理投诉、举报或者办理民事案件期间, 一旦发现存在涉嫌犯罪情形的, 便及时移送至公安机关使其依法追究责任, 通过全链条方式惩治违法索赔行为, 共同维护法治秩序。于三个刑事案例里, 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生产经营者反映后, 积极着手开展调查, 一旦发现涉嫌犯罪事实便及时移送, 相关人员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由协同发挥力量, 促使源头治理得到推进, 对规范生产经营予以督促, 与此同时加强内部管理, 以此从根源之处净化市场, 进而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于案例四中, 审理法院发出改进竹笋生产工艺所涉司法建议, 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寻将保护地理标志与实施乡村振兴相融合的全新路径, 使得当地竹笋行业迈向健康的发展态势。在案例五中, 审理法院发出加强对乡村超市售卖过期食品展开监管之类的司法建议, 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一系列整治工作, 对乡村超市经营行为加以规范, 达成了治标更治本如此良好的效果。
接下来, 人民法院会持续加大工作量, 人民检察院也会持续加大工作量, 市场监管部门同样会持续不断加大工作量, 在充分做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状况下, 在支持消费者合法诉求得以实现这种程度上, 去规范职业索赔行为, 惩治通过违法方式进行的索赔举动, 积极营造出能让消费者放心予以消费的、能让经营者安心展开经营行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此来服务并保障经济高质量获得发展。
(一)于餐馆用餐之际, 存心投放异物, 进而要挟商家, 还试图索取财物之举, 是能够构成敲诈勒索罪的。
2024年1月的时候, 被告人苏某因为敲诈勒索餐饮商家, 所以被行政拘留了。同年3月到4月期间, 苏某在北京好几家餐馆吃饭的时候, 把早就准备好的蟑螂放到饭菜里面, 凭借吃出蟑螂、举报餐馆违反食品安全法来当作要挟, 五次向餐馆提出免单以及索要赔偿的要求, 在这五次里有四次成功索得钱款一共是1663元。北京市场监管部门, 在接到餐馆反映之后, 借助实地核查餐馆后厨这种方式查看, 借助查阅现场监控录像查看, 借助排查投诉举报数据分析等诸多手段一番查看分析后, 才发现苏某, 存在以同样方式, 在好多家餐馆提出索赔的情况, 而此人涉嫌敲诈勒索犯罪, 于是移送公安机关以求解决, 之后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并一举将苏某成功抓获, 最后检察机关凭依照敲诈勒索罪, 依法对苏某提起公诉。
审理的法院给出如此认为, 作为被告人的苏某怀揣着非法占有的意图目的, 三番五次地对他人财物进行勒索, 他的这般行为已然构成了敲诈勒索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0号)当中第二条的规定而言, 要是一个人在一年时间之内曾经因为敲诈勒索而遭受过行政处罚的情况下, 那么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标准能够依照该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加以确定。2024年1月有个叫苏某的人, 他曾因敲诈勒索被予以行政拘留, 在本案里, 苏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达1663元之数, 这能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苏某到了案之后, 表现出认罪悔罪的态度, 还退赔了被害单位的全部经济损失, 并且取得了部分被害单位的谅解, 依照法律规定, 这种情况是可以从轻处罚的。考虑到苏某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不存在再次犯罪的危险, 宣告缓刑的话, 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不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所以能够依法对他宣告缓刑, 依据这样的情形, 判处被告人苏某以敲诈勒索罪, 有期徒刑六个月, 缓刑一年, 同时处以人民币三千元的罚金。
近年来, 某些不法之徒利用经营者惧怕不良影响传播的心理, 于就餐期间恶意编造食品安全问题, 借此要挟经营者, 索要高额赔偿, 损害商家合法权益。在本案当中, 被告人苏某曾因敲诈勒索餐饮商家受到行政处罚, 但其并未悔改, 依旧采用相同手段作案, 刻意制造商家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假象向商家索赔, 严重扰乱了餐饮业的经营秩序, 依法应当予以惩治。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对恶意索赔类案的研办工作以便制定监督规则, 市场监管部门也并行推进相关研究, 二者以此努力构建线索研判会商机制, 市场监管部门履行其日常巡查及执法职能, 在日常执法中积极查处, 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情况便会及时移送, 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相互对接畅通渠道令行行衔接高效畅通无障以此形成工作合力用来在依法运作施行刑事政策手段之时打击那些恶意伪造食品安全问题的犯罪行径, 为构建公平竞争的餐饮市场环境提供坚实有力保障, 本案的查处, 发挥警示作用警示那些以从事职业索赔作为职业的人, 要遵守法律规定和行为规范守则, 进行诚信合规交易。
(二)把恶意之物塞到食品外包装里头, 还以此来要挟商家, 进而索取钱财物品的这种情况, 是能够构成敲诈勒索罪的。
2022年6月时段起, 一直到2024年4月时间段, 被告人向某时而独自行动, 时而先后和被告人简某、郑某等多人一道, 去往福建省、湖北省、江西省、安徽省等好些地方, 像超市、便利店、咖啡店这类场所, 利用事先准备好的钢针把食品包装袋扎出洞来, 将毛发或者钢丝球放进包装袋里面, 之后然后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当作理由, 要求商家退款并且索要金额很高的赔偿。要是商家提出疑问并且表示怀疑, 向某等人就会拿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曝光, 或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等办法, 进一步去要挟商家, 并且索取钱财。向某实施作案六十余次, 索得钱款两万四千元;简某下手作案五十余次, 索得钱款两万元;郑某进行作案八次, 索得钱款两千四百元。安徽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食品零售店的反映之后, 借助现场核查发觉该店同类食品的包装以及品质都完好, 并且向某存有要挟的行为措施, 于是协助店铺报警展开处理, 之后公安机关立案开始侦查并抓获向某等三人, 检察机关依据敲诈勒索罪依法对向某等人提起公诉机关。
审理法院持有这样的看法, 其中提到, 被告人向某、简某以及郑某, 他们以非法占有当作目的, 刻意地向密封包装着的食品里面投放异物, 接着又以商品存在质量方面的问题作为理由来勒索商家, 在这当中, 向某还有简某存在多次进行敲诈勒索并且数额较大的情况, 郑某也有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 他们的这些行为都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向某、郑某有投案自首的表现,简某则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这三名被告人都自愿进行认罪认罚, 并且退缴了全部的违法所得, 依据法律规定是能够从轻处罚的。依据此情况, 对于被告人向某, 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同时还要对其处以人民币一万元的罚金;对于被告人简某, 判定其有期徒刑一年, 并处以人民币八千元的罚金;对于被告人郑某, 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缓期一年执行, 并处以人民币二千元的罚金。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法律充分保护, 法律鼓励消费者正当维权, 与此同时, 违法索赔会被依法惩治, 假借索赔之名实施的违法犯罪会被打击, 以此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在本案里, 被告人向某独自或者结伙, 采用向密封食品袋中恶意添加异物、虚构食品质量问题这种方式勒索商家, 在多地反复作案, 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犯罪模式, 侵害了商家的合法权益, 应当依法予以惩处。这种类型的案件有着数额不大、次数较多、范围较宽的特性, 商家轻易会倾向于息事宁人, 长久如此, 会致使市场预期下降、市场秩序为之受损。办案机关依规打击违法索赔犯罪, 精准地拿捏此类犯罪行动与正当维权行动、一般违法行动的界限, 对于构成犯罪的绝不宽容, 特别是针对“职业化”“团伙化”的犯罪人员毅然决然“亮剑”, 全面施展警示、震慑成效, 维持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三)编造虚构买家信息, 制造商品质量问题的状况, 从而骗取商家财物, 此种行为能够构成诈骗罪。
自2023年4月起始 , 被告人黄某与张某以及高某 , 于江苏省徐州市区域内 , 合伙开展电商经营事项。同年6月到8月期间 , 黄某等同伙先于先后之际 , 组织被告人杨某 , 还有孙某等总共五个人 , 借由伪造买家快递单 , 以及食品包装袋具现涨袋情况 、呈现漏气状态的视频 、照片等等方式 , 于网络平台范围里头 , 虚构某食品公司所生产的鸡爪存有涨袋 、漏气这般的食品质量问题 , 进而骗取该公司商品退款总计9万余元。安徽市场监管部门当接到该公司所反映的情况之后, 便着手开展现场核查的工作, 同时还要进行数据分析的各项行动, 以及展开证据收集等的相关事宜, 继而研判得出其存在涉嫌诈骗犯罪之处, 遂与公安机关进行商议并促使其介入。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展开了立案侦查工作, 成功将黄某等人给抓获归案, 而后检察机关依据诈骗罪依法对黄某等人提起了公诉。
被审理法院认定, 被告人黄某等, 存在以非法占有当作目的之情形, 虚构事实, 隐瞒真相之际, 多次实施骗取他人财物之举, 当中黄某等四人所涉金额被判定为巨大, 除此之外的四人所涉数额为较大, 他们的这些行为一致构成了诈骗罪。黄某于共同犯罪里是主犯, 并且属于累犯, 依据法律规定应当从重予以处罚。黄某等人归案以后存在坦白此情节, 还自愿进行认罪认罚, 退还赔偿被害公司的损失, 同时取得了谅解, 依照法律能够从轻给予处罚。以此依据, 针对被告人黄某, 以诈骗罪判定其有期徒刑为三年零三个月, 同时处以人民币五千元的罚金, 对于其余被告人, 按照他们各自的犯罪情节施以不等的刑罚。
近些年的光阴里, 违法索赔的犯罪手段持续更替翻新, 于除了那种通过去捏造描绘产品质量方面存在问题之事, 进而朝着商家去施加并给予一定压力之行为, 再以敲诈勒索的方式去获取高额赔偿款项的这种常见模式以外, 有一部分不守法的人员, 将目标锁定在了特定的商家身上, 凭借去虚构呈现商品交易以及商品质量存在问题的实际情形, 借助这类做法以期能够骗得钱财并进行侵占行动, 已经对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在当前所提及的这个案件之中, 被认定为被告人的黄某等一众他人, 原本是从事电商经营这一领域的, 为了能够牟取到不正当的利益, 便去伪造买家凭证以及商品质量存在问题的照片、视频等相关材料证据信息, 用来蒙骗取得商家的巨额物品退款, 这种行为应当依据法律规定以诈骗罪进行惩处。办案机关强化释法说理工作, 对涉案人员施加压力使其退赃, 进而帮忙企业去挽回遭受的经济损失, 与此同时, 依法协同展开打击行动, 针对违法索赔以及其衍生出的各类社会问题, 予以治理, 坚决去遏制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不断蔓延的态势, 并且着重进行网络治理以及展开舆论引导工作, 构建出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给职业索赔人的高额索赔行为, 划定一个界限, 界限是以合理生活消费为标准, 防止其超出生活消费需求去索赔。
就该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曾某于2023年10月24日的时候, 于陈某那里购买了某农副产品加工厂所生产的45件鲜竹笋, 这里面呢每件是4袋, 每袋是5斤, 通过这个数量计算总共是900斤, 而且这个鲜竹笋的保质期有10个月。每件鲜竹笋单价是200元, 全部折算下来合计为9000元。在曾某购买完之后, 他把所购买鲜竹笋其中的一袋拿去送检, 随后得出的结论显示这袋竹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除此之外, 咱们还得留意一下, 就曾某除了这个案子里的鲜竹笋,他还在2023年10月21日买到了100件干竹笋, 不过呢这100件干竹笋的情况已经另案起诉。曾某讲, 所购买的鲜竹笋, 是为2024年春节时, 其父亲八十岁寿宴所作的准备, 干竹笋呢, 则是为答谢往返赶赴寿宴的那些亲友而备的, 然而, 由于某些缘由, 并没有实际去操办置办那场宴席。曾某上面所讲述的这些内容, 均不存在有相关证据能够为之证实。曾某采取诉讼的方式, 诉陈某以及某农副产品加工厂, 期望能够获得判令支付价款十倍数额的惩罚性赔偿金额。
审理法院持有这样一种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涵盖这样的规定,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在此种情形下消费者于要求赔偿损失之外, 还能够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按损失三倍来计算赔偿金, 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 那么就以一千元计, 不过存有一种例外情况, 即使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 只要该瑕疵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便不适用上述规定。某产品是由某农副产品加工厂生产的竹笋, 陈某对其进行销售, 该竹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此问题形成于生产过程中, 陈某在进货之时已尽到查验义务, 所以陈某并非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经营者, 惩罚性赔偿责任应由生产者某农副产品加工厂来承担。曾某购买了案涉竹笋, 重量多达900斤, 这远超其日常生活所需, 并且无法证明其具有合理用途, 结合他短时间内大量购买以及送检等事实, 可以认定曾某明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却依旧购买并索赔。因综合考量鲜竹笋保质期, 以及普通消费者平常的生活消费习惯等诸多因素, 进而认定曾某个人与家庭的合理生活消费所需范围是1件竹笋20斤, 此20斤竹笋价款为200元, 最终判决某农副产品加工厂付给曾某惩罚性赔偿金20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了一项裁判规则, 即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畴内, 支持职业索赔人所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对此案的裁判结果, 与司法解释精神相契合, 这既有助于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又有益于防止职业索赔人凭借恶意高额索赔行为, 去损害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进而恶化营商环境。审理法院签发司法建议书, 与此同时, 跟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一道, 去协助当地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有着针对当地产品竹笋之质量分级规范的地方标准,被采用成为团体标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将保护地理标志跟实施乡村振兴相互结合起来的新路径, 一方面对食品安全予以保障, 另一方面促使当地那个竹笋行业能够健康地持续发展, 借此达成让消费者、笋农、进行竹笋加工的企业以及地方特色产业都能受益的共赢目标。
(五)以法治合力维护市场秩序,推动乡村食品安全问题源头治理
在2023年5月7日这天, 石某于某超市购得预包装食品某品牌麻油鸡一袋, 其价格是28元 , 而该所购食品的包装标签标注着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1日。该食品保质期有8个月。石某以超市售卖过期食品做为理由 , 提起诉讼 , 诉求是退还购物款28元 , 并且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某超市给出辩解称 , 认为石某是职业索赔人 , 其购买商品目的是索赔 , 这种情况并不属于食品安全法所保护的消费者范畴 , 所以拒绝支付赔偿金。经核查, 石某是在2022年11月起, 一直到2024年3月这段时间内, 于当地各个不同的乡村超市把过期食品买到手, 之后依照相同模式去开展索赔行为, 进而向法院提起了若干起诉讼。
审理法院持有这样的看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经营者售卖已经超出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这属于明明知道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却依旧进行经营的行为, 消费者有权利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 并且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倘若惩罚性赔偿金不足一千元, 就会是一千元。某地一家超市, 朝着石某售卖了明明知道已然过期的食品 , 石某具备得到该超市退还所付价款, 并且拿到惩罚性赔偿金的权利。对于身为普通消费者的合理生活消费需求范围之内 , 对于提出来的惩罚性赔偿请求 , 按照法律规定是应当予以支持的。石某在这家超市购买了某品牌的麻油鸡一只 , 其购买数量并未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求 , 所以做出判决 , 这家超市需要向石某退还价款 , 并且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石某针对当地不同乡村超市过期食品提起的诉讼 , 全部都是按照相同规则来进行审判的。
办案的那个审理法院, 在其办案进程之中发现, 乡村超市的经营者以及乡村消费者, 他们缺乏食品安全的意识, 所以在当地的那些乡村超市, 很容易发生售卖了过期食品的这类问题, 鉴于此就及时制发了加强对乡村超市售卖过期食品进行监管的司法方面的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了相关线索以后, 快速地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治工作, 全方位地提升乡村食品市场规范化的水平, 从源头那里杜绝过期、假冒伪劣等有害食品进入到市场流通当中。
保障食品安全, 关联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关联着社会的安定和谐。于合理生活消费需求范畴之内, 支持职业索赔人所提起的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相关请求, 这既能让人民群众起到监督作用, 又能够防止权利乱被使用, 还能够将其给出的违法生产经营线索充分予以利用, 以便从根源之处把食品安全问题加以解决。乡村地区这个地方, 食品安全基础性的状况相对而言较为薄弱, 石某所提起的一系列诉讼, 客观来讲反映出那个地区乡村食品安全保护方面依旧存有不足这一问题。审理法院依循在办案经过中察觉到的线索, 当下制发司法方面的建议, 市场监管部门赶快采取行动, 一道促使乡村范围食品安全问题对于源头的治理, 给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赋予更为强大的法治给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