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刘某, 于2025年7月26日, 在抚顺市顺城区, 那家专门从事销售特价机还有样品机的某家电商行, 花费2200元购买一款美的冰箱, 在不到一年的三包期之内, 因出现故障维修了5次, 消费者多次拨打美的全国售后服务电话, 并且与商家进行沟通, 要求退换货, 却均被以样机、特价机作为理由拒绝给予退换, 于是消费者向市消协投诉,要求商家退换货障。
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
市消协开展调查后, 表明消费者所诉情况属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以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商家理应依法实施退换行为, 然而历经调解, 商家却拒绝履行该退换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以及《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抚顺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 先将此案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再向辖区人民院通报, 接着移交相关材料, 以此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在起诉之后商家同意按照原价退回2200元, 也因此消费者撤回了诉讼。
案例点评
此案件属于典型的消费侵权类纠纷, 是商家借特价、样机等缘由, 恶意去规避法定三包责任的情况。商品售价的高低怎样, 销售品类是新机、样机亦或是特价机, 这些都无法免除经营者应承担的法定质量保障以及售后三包义务。所有面向市场销售的、处于流通状态的商品, 都必定要符合国家所规定的强制性质量与安全标准。商家在事实清晰、法律依据明确这样的前提下, 却拒不履行三包退换义务, 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予以漠视, 这是违背诚信经营基本准则的行为。
化解消费矛盾、高效维权的重要司法便民渠道之为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 针对商家有拒不配合调解、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之类侵权行为的情况, 消协依照法律启动诉调对接程序, 助力消费者凭借司法途径去维权, 有效打破了消费者维权壁垒。
抚顺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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