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明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本局立案对名为你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展开调查, 该公司涉嫌在己开业之后便自行停止营业, 且持续达到连续六个月以上又并未按照规定去办理注销登记, 或者也没有依法依规去办理歇业申请, 针对此案件, 现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则下, 现将本局打算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以及事实、依据告知如下:

一、当事人存在这样的情况, 其一, 涉嫌公司开业之后就行自行停业, 其二, 连续达到六个月以上, 其三, 并且没有按照规定去办理注销登记, 其四, 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歇业申请, 这就是其违法行为所涉及的事实和理由。

我局接到有关部门抄送的线索, 在2026年6月17日开始, 到2026年8月5日期间, 针对当事人存在的涉嫌自行停业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 并且没有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亦未依法依规办理歇业申请的违法线索展开核查, 于2026年7月31日对当事人立案予以调查。

通过查证得知, 其一, 位于福建省三明市的明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是三明市政府办公室抄送给我局的、需开展核查工作的金融组织名单里面的其中一个。

2.2026年5月15日, 三明市税务局所提供的《存量不合规地方金融组织名单有关情况表》表明, 福建省三明市明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月”起直至现在“无纳税”;2026年5月15日,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提供的《存量不合规地方金融组织名单有关情况表》则彰显, 福建省三明市明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月”起直至现在“无职工”且“无缴费”。

3.经我局2026年8月21日查询“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网址172.23.25.228:8187/msip-portal/#/innerLogin),截至2026年8月21日,福建省三明市明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状态”为“存续”;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shiming.gsxt.gov.cn/corp-query-search-1.html),当事人未办理注销登记或歇业申请。

4.我局执法人员, 于2026年6月17日, 对该公司住所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龙岗新村36幢402 - 406室, 开展核查, 经核查发现,该公司的这一住所地址, 并没有此公司的办公场所, 且现场住所, 已出租给个人使用。

5.我局执法人员, 在2026年6月29日, 分别针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宝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邓镐集, 公司股东林来发等45个人员身份证地址, 邮递发出《询问调查通知书》, 从明市监询通〔2026〕0629 - 1号至明市监询通〔2026〕0629 - 45号, 要求对方在2025年7月14日来我局。配合询问调查。当中, 郑宝星的邮件, 邓镐集的邮件, 林来发等37份邮件, 因原址查找不到此人或者已经搬迁了等缘故, 被送回, 在问询通知限定的时间范围之内, 也没有当事人前来配合问询调查。

6.在经由我局执法人员针对该公司法人郑宝星展开询问之后, 当事人声称, 这家公司自2015年周边的时候起, 便已然处于关停歇业这般一种状态了, 自从那个时候起始, 公司里的人员就已经解散掉了, 并不存在经营任何业务的情况, 公司是属于自行停业的那种状态。

7.我局于那日, 将当事人因通过登记住所联系不上,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那日, 是2024年12月11日, 之后又再次将当事人因通过登记经营场所联系不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这次, 是2026年6月25日。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三明市市场监管局有1份案件线索移交单, “关于再次移送存量不合规地方金融组织名单”是由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函, 这份函抄送给了我们局, 其名单里包含福建省三明市明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 它能证明本次应该立案调查的事项, 以及所涉及需要处理的企业具体对象。

2.反映三明市明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的信息表, 能表明这家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而设立的, 是经过三明市市场监管局(之前叫三明市工商局)登记之后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3.依据“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的查询结果, 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 其中包括(1公司基本情况信息表), 还有(2公司注销、歇业申请公告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能够证明, 截至2026年8月21日, 该公司存在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情况而且未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歇业申请, 其企业状态为“续存”, 并且企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这一事实。

4.呈交的《存量不合规地方金融组织名单有关情况表》, 其中分别有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提交的一份, 还有三明市税务局提交的一份, 以此来证实三明市明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在2022年开始直至如今这段期间内, 不存在无缴未登记社保参保的情况, 并且, 在2022年开始直至如今这段期间内, 也不存在无缴税记录的事实。

5.《询问笔录》有 1 份, 此 1 份笔录能证明, 三明市有个名为明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存在, 同时还能依据这份笔录知晓, 该公司存在涉嫌连续 6 个月往上都没有开展经营活动这样的事实。

二、拟处罚依据和内容

一直到两千零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一日,三明市明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被怀疑在开业以後自个儿停业连接起来持续有六个月之上, 而且并没有按照要求去办理注销登记, 又或是依照法律规定以及相关规定去办理歇业申请, 被怀疑构成违背《中华人民国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了以後没有正当的理由超过六个月没有开业去的, 再或是開業了以後自个儿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公司登记机关能够吊销营业执照, 不过公司依照法律办理歇业的情况除外。”的规定所列出的情形的违法的行为。

本案当事人实施的上述行为, 可能涉嫌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 该规定表明公司成立之后,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且超过六个月时间未开业, 或者在开业之后自行停业并且连续达到六个月以上, 那么公司登记机关是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的, 不过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情况除外, 依据的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此项规定。据相关规定, 打算针对当事人三明市明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这般处罚: 将当事人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 还有《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你公司是拥有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的, 并且还能够要求听证的。本公告自从发布之日开始, 历经三十日, 那就会被视作送达。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 在五个工作日内要是没有行使陈述、申辩权, 也没有要求听证的, 那就意味着放弃此权利。

与你取得联系之人称作陈东锋, 其用于接洽沟通的号码是0598 - 8223640。

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60幢11层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