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地贯彻以及落实党中央所作出的关于深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那种决策部署, 扎实地去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以及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 依照法律严厉地打击“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市霸”等违法犯罪行为, 真实且切实地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全力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特意向社会公开征集体线,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范围
(一)恶意索赔类违法犯罪线索。
1.打着打假、探店等旗号, 于过程里借助恶意给差评、不断投诉举报、利用网络曝光施压、滥用行政救济途径这般的手段, 朝着经营者强行索取高额赔偿、实施敲诈勒索财物行为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2.为了谋取那种不合法的利益, 去虚构、编造出损害的事实, 又或者是以商家存在着轻微的经营方面的瑕疵当作理由, 借着消费维权、侵权索赔这样的名义, 借助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这些手段来对经营者施加压力, 进而索要赔偿的“职业索赔”这种行为。
3.经由夹带、掉包、造假这般方式, 以此伪造证据, 意图骗取赔偿, 并且还存在对经营者进行敲诈勒索行径的违法犯罪线索。
4.组织他人实施恶意索赔行为, 策划他人实施恶意索赔行为, 指使他人实施恶意索赔行为, 形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线索。
(二)强迫消费类违法犯罪线索。
1.线索是关于利用黑恶势力, 或者运用“软暴力”的手段。其目的为强迫消费者去接受商品, 或是强迫消费者去接受服务。另外, 还包括强迫交易对方去接受高价这类非法牟利的一种违法犯罪的线索。
2.在餐饮服务消费领域, 存在以威胁手段强迫消费者消费的涉黑涉恶线索, 在娱乐服务消费领域, 有以恐吓手段强迫消费者消费的线索, 在旅游服务消费领域, 存在以纠缠手段强迫消费者消费的线索, 在住宿服务消费领域, 有设置消费陷阱的涉黑涉恶线索, 有强制搭售的线索, 还有迫使消费者接受不公平交易条件的线索。
3.因暴力、威胁之类手段, 致使他人按照要求购买商品。因暴力、威胁之类手段, 致使他人配合般接受服务。因暴力、威胁之类手段, 造成他人被迫退出特定经营活动的违法线索, 犯罪线索。
4.有组织地借助网络平台去实施强迫消费, 或许是凭借线下跟踪的做法进行滋扰, 又或是运用威胁恐吓的方式达到目的, 还可能是通过聚众围堵这种“软暴力”手段来强迫他人进行消费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市霸”类违法犯罪线索。
1.处于商贸集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地方, 存在着欺行霸市的, 有强买强卖的,有进行敲诈勒索的, 有收取保护费的, 还有排挤打压合法商户的“市霸”等黑恶势力。
2.该涉黑涉恶线索, 存在于市场流通领域, 表现为垄断经营, 有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还会打压竞争对手, 并且非法控制行业或区域经营活动。
3.持有暴力、“软暴力”这般手段, 去把控农贸市场这类交易场所或者资源的, 借助家族、宗族势力, 在商品交易市场横行无阻、称霸一方, 还欺压其他经营者的, 诸如“菜霸”“肉霸”等黑恶势力。
4.这是一条关于, 为市场流通领域当中,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充当“保护伞”的, 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 干扰案件查办进展情况的, 公职人员线索。
二、举报方式
1.若是要进行电话举报, 那号码是0938 - 6820135 , 此时间段为工作日的8: 30到12: 00 , 以及14: 30到18: 00哦。
2.邮箱:zhzfzj2024@163.com
3.举报方式为来信来访, 举报对象是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办, 其地址位于天水市秦州区石马坪街道藉河南路541号101室。
三、注意事项
1.那些进行检举的人, 所揭开揭露而提供出的线索, 得尽可能详尽, 涵盖被举报者的基本状况, 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 所处的地点, 具体的进程等主要事实, 以及与之相关的证据材料, 以此方便执法人员去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2.对于检举、揭发以及提供线索这方面, 举报人需担当起真实性的责任, 绝不容许去虚构并且夸大事实, 更加不可以故意去弄出一些不存在的事实进而诬陷他人。
3.市场监管部门提倡实名举报, 对于举报者, 对于提供线索者, 会严格保密, 会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于恶意举报行为, 对于诬陷他人等行为,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被热烈欢迎积极投身扫黑除恶斗争, 踊跃去举报市场流通领域之中涉黑涉恶线索还有乱象问题, 一同营造出安全稳定且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