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州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2026WW1,450,015号委员提案, 所做出的答复。
延州市监议字〔2026〕8号
邵新润委员:
现收到您于州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时所提出的, 标注为《关于聚力打造“延边生态珍馐”区域公共品牌的提案》这个其中编号为第2026WW第1450015号的提案, 在此作出如下答复。
在您提案里提出的那些意见跟建議, 对于我州去整合生态资源的天赋条件, 以及提升特色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具有至关重要的参考价值。当下, 要把全州各种各样的优质农产品、林特产品以及畜产品等拿去统一整合成为“延边生态珍馐”这么一个综合性的区域公共品牌, 面临着品牌定位得统一、品类跨度很大、市场主体多种多样等实际挑战, 这就需要各个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还有广大经营主体来集中大家的智慧、形成一股合力。基于您所提出的建议, 我局面向自身职能, 会在品牌定位、品牌架构设计等重点方面, 针对有关部门以及协会, 予以积极配合, 提供专业支撑, 一同探索建设路径, 这些路径科学且可行, 是属于区域公共品牌范畴的。
近年来, 我局围绕区域品牌培育, 且是以地理标志为核心来开展工作, 持续夯实工作基础。深入挖掘我州有特色的农产品资源, 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以及业务指导活动, 去帮助那些符合条件的协会和企业, 进行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操作, 还要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延边受理窗口, 为企业给予商标注册免费查询服务, 以及申报指导等服务, 以此助力企业培育自主品牌。与此同时, 借助举办专题培训, 以及经验交流活动, 从而提升企业品牌意识, 还有用标能力, 继而鼓励引导企业推行一种组合用标模式, 该模式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自主品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以此推动区域公共品牌与企业自有品牌相互支撑,彼此赋能, 最终为打造更高层级的区域公共品牌积攒了丰富经验, 与扎实基础。
于前期工作的基础之上, 等到区域公共品牌统一体系构建得以完成之后, 我局会依据部门职能, 着重去做好以下这些工作:
其一, 借助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延边受理窗口, 可为品牌运营主体供给免费查询服务, 可为品牌运营主体给予申报指导服务等, 进而指导品牌运营主体去确定商标注册类别。
其一, 针对配合制定品牌使用管理规则这一点。其二, 要参照各地实践所获取的经验。其三, 并要协助品牌运营主体去起草品牌授权使用管理办法。其四, 此办法需明确准入标准。其五, 明确使用规范。其六, 明确退出机制。其七, 以此为品牌规范运行构建起制度保障。
其三是针对提案里所提到的健全标准体系, 以此筑牢产品品质根基的相关建议, 依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取消设区市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制定权的通知》这个为吉市监标准字〔2025〕32号的文件。我州的地方标准制定权已经被取消, 我局会积极去配合各个行业主管部门, 做好省级地方标准的申报事宜以及制修订工作, 从而为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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