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博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名单附后):
本局针对你单位展开立案调查, 针对涉嫌未按规定年报这一案情, 目前已调查完毕进入终结阶段。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当中的规定, 要把本局针对此情况拟作出行政处罚时所涉及的相关内容, 包含事实、理由以及依据, 向你单位告知如下:
在2026年7月10日这天, 我局的工作人员拨打了你单位所登记的联系电话, 然而却没办法联系得上。我局于2026年7月14日, 在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连续两年以上未年报企业的提示性公告》, 此后于2026年7月14日、2026年8月4日, 分别向你单位登记的住所邮寄了《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连续两年以上未年报企业的提示性公告》以及《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连续两年以上未年报企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目的是告知你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年报, 或者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 然而你单位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后, 仍旧没有改正, 两次邮寄都因为原址查无此人, 或者查无此单位, 从而被退回本局。你单位, 连续两个年度以上, 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且未改正。我局执法人员, 对你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在注册地址, 未发现你单位。
你单位的行为, 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该规定为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并向社会公示, 你单位此行为, 构成了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 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即企业要是没依照这条例里标明的期限去公示年度报告, 或者没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去公示有关企业信息, 那么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会把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并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那家企业因为连续 2 年都没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所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之后又没改正, 而且还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没办法取得联系, 依据此规定,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吊销其营业执照。因此, 我局打算对你单位作出这样的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基于没办法采用别的途经去送达《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所以本局运用公告的方式来进行送达, 此公告从发布的那一日起始, 历经三十日便被视作已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 还有《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你单位具备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 并且能够要求听证。从收到本告知书开始计算,在五个工作日之内要是没有行使陈述、申辩权, 也没有要求听证的, 那就视作放弃此项权利。
联系人:毛大红 联系电话:0396-3826909
联系地址为, 驻马店市永顺路之处。其与滨河东路相交, 在交叉口的西北角。那里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管委会处于三楼。三楼所在之处, 是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被拟吊销企业的名单如下: 其一为, 驻马店市博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二是的, 驻马店市沐恩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其三有, 健柏药业(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