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去切实维护好当下的市场秩序, 去进一步优化现有的营商环境, 以健全当前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从而增强经营主体所具备的守法诚信意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局将会针对在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各县局、区分局登记注册的, 连续两年(含)时间以上没有按照规定去报送年度报告, 并且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而未改正的, 同时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没办法取得联系的企业, 总共729家(详细名单附在后面)展开专项清理行动, 现在进行提示性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一)若是企业仍处于经营动态之中, 或者具备持续经营的意向, 那么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之内, 借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其网址为: https://ha.gsxt.gov.cn)去补报公示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 并且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要是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出现了变更, 还需要在30日这个期限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二)要是企业已经停止经营, 或者不存在继续经营的意愿, 那么就要在公告发布的那一日开始计算起, 三十天的时间内, 朝着登记机关去递交申请, 办理注销登记。要是超过了规定时间, 没有履行年报的义务, 或者没有去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我局就会在展开调查核实的前提下, 依照相关法律, 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流程。

(三)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 会失去合法经营资格, 不可以再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应当及时去办理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当中, 其法定代表人亦或是负责人, 自被吊销营业执照那一日开始起, 要是未超过三年的话, 是不可以去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个人信用也将会受到影响。

(四)如果对本公告存有异议,那么要及时向本局申请更正, 并且还要提供有关材料, 本局会依照法律进行核实处理。

联系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650号203室

联系电话:0395-2985559

附件: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名单

2026年8月25日

责令停业期间继续经营__野核桃沟景区停业公告

经开区61(名单以企业地址所在地划分).xlsx

责令停业期间继续经营__野核桃沟景区停业公告

临颍县120(名单以企业地址所在地划分).xlsx

责令停业期间继续经营__野核桃沟景区停业公告

示范区19(名单以企业地址所在地划分).xlsx

责令停业期间继续经营__野核桃沟景区停业公告

舞阳县10(名单以企业地址所在地划分).xlsx

责令停业期间继续经营__野核桃沟景区停业公告

西城区21(名单以企业地址所在地划分).xlsx

责令停业期间继续经营__野核桃沟景区停业公告

郾城区222(名单以企业地址所在地划分).xlsx

责令停业期间继续经营__野核桃沟景区停业公告

源汇区73(名单以企业地址所在地划分).xlsx

责令停业期间继续经营__野核桃沟景区停业公告

召陵区203(名单以企业地址所在地划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