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肉制品生产经营者的倡议书
人依靠食品作为生存根本, 食品凭借安全作为首要考量, 肉制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关联着人民大众的身体康健以及生命安危, 为深度贯彻“四个最严”的要求, 全面去落实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从食品起始之源直至最终入口餐桌的整个链条全方位筑牢肉制品安全防护线, 使得人民群众购买之时能够安心, 食用之际也能放心, 特此向全省负责肉制品生产经营的相关人员发出以下倡议:
一、强化主体责任,严防安全风险
毅然决然地肩负起食品安全首要责任人的职责,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构建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配备充足且能力卓越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制定并且执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施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严谨细密地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牢固树立诚信意识, 坚守职业道德, 严守法律红线以及道德底线, 凭借良心产品获取消费者的信赖, 依靠品质口碑赢得市场的赞誉。
二、严把原料关口,确保源头可溯
严谨地去执行那进货查验以及索证索票制度, 仔细认真地查验供货者所提供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一系列资质文件, 以此来保证购进经营的每一个批次的原料肉, 其来源是清晰明确的, 票证是完备齐全的, 质量是符合合格标准的。坚决切实做到不进行采购、不予以使用来源不明的, 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结果为不合格的原料肉;不采购病死的、毒死的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不使用注水注药或者含有违禁药物的原料肉。
三、规范生产加工,保证过程合规
组织生产时要严格依据工艺流程以及质量安全标准来进行, 要强化生产过程的控制, 要始终保持生产环境的清洁与卫生, 以防止出现交叉污染的情况。切莫超范围、超限量地去使用食品添加剂, 绝对不能使用工业原料、非食用物质来加工肉制品。需严格尽责履行出厂检验的义务, 每一批次检验合格了之后才能够出厂销售。绝不去生产加工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肉制品;绝不能把鸭子肉、鸡肉、猪肉、马肉等当作牛羊肉、驴肉制品原材料来使用, 绝不能用猪血、鸡血冒充鸭血。
四、诚信守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
于肉以及肉制品的经营活动当中, 秉持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原则。所销售的生鲜肉以及肉制品务必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自觉达成不销售注水注药肉、腐败变质肉、过期肉制品的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谨把控菜品质量, 坚决抵制把猪肉、马肉、鸭肉等掺入或者冒充牛羊肉、驴肉制品进行销售;确保店内所销售的肉制品与菜单、宣传页标示内容吻合, 杜绝误导、欺骗消费者的情况。
五、规范标签标识,保障消费知情权
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来开展产品包装以及标识标注工作, 以此确保标签内容真实且准确又完整。预包装肉制品标签务必要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还有地址等众多信息。对于散装销售的肉制品而言, 要在容器、外包装上如实地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方面的信息。内心主动自觉地做到不进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以及产地, 坚决地抵制运用易混淆的标签去误导消费者, 持续坚持真实标注, 彻底杜绝使用调理肉制品来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进行销售。
六、接受社会监督,共筑安全防线
自觉接纳社会各个方面以及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积极去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所开展的监督检查还有抽检监测等各项工作。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相关渠道, 认真用心去处理消费者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以及建议, 并且需及时进行改进生产相关作业管理。增强应有的责任意识, 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行为或者食品安全方面的隐患, 最早时间主动朝着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告, 积极去处置所出现的问题隐患, 共同努力维护好肉制品质量安全情形。
食品安全有着极其重要宛如泰山般的意义, 想要诚信经营才可以平稳行进而走得长远。我们一同携起手来, 从自身开始做起, 从此时此刻做起, 凭借安全的产品, 通过诚信的经营, 运用规范的管理, 共同去守护人民群众那种关于“舌尖上的安全”。欢迎那些人数众多的消费者以及社会各个方面积极参与到监督的行动当中, 如果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线索, 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 举报的线索经过查明证实是真实确切的, 将会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给予相应奖励。
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9日
守护您的权益
保障您的安全
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们永远在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