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7那天, 我单位展开工作, 对肉联厂两辆冷链车搞突击检查, 其中一辆车车牌号为豫B·R2290, 承运人是金林与李广东, 在这辆车上,查见了50箱牛副。车上的产品采用纸箱进行包装, 产品的包装之上标称着, 有“产品名称为牛副”, “配料包含牛肉、纯净水以及食用盐”, “执行标准是GXZF0324000385”, “生产许可证编号为91450324MACXRQMFX3”, “储存条件是在-18℃以下进行冷冻贮存”, “生产日期为2026年5月5日”, “保质期为24个月”, “生产商是桂林万列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地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庙头镇湾山小学内”等这些内容。

由于上述财物没办法联系到货主, 承运人没办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以及运输证明, 同时也无人带着以上货物权属证明前来认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那个条款, 请上述物品的权利人或者权利相关人从出现公告之日起30天之内手拿以上货物权属、检疫合格证明文件和货物来源合法证明等诸多有关证明文件到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领并且接受调查处理、主张权利。若逾期了, 没有人来认领, 那么本局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和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针对上述货物, 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去进行处置, 不过这并不免除上述货物的权利人或者权利相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被联系之人: 芮翠玲, 张宁, 用于联系的号码: 0552 - 3017001。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安民路100号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