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地贯彻以及落实深化之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 严格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规定, 持续不断地整治昆明市市场流通领域出现的行业乱象, 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涉及黑恶的违法犯罪行为, 铲除黑恶势力得以滋生的土壤, 维护公平并且有序的营商环境, 保护广大的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现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进行检举揭发。
一、征集范围
1.市霸、行霸等欺行霸市线索
城市里的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建材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商圈集市等地方, 被一些人盘踞着, 他们使用暴力、软暴力方法, 进行强买强卖, 垄断货源, 操控商品价格, 排挤打压同行经营者, 霸占摊位商铺, 强行收取保护费, 像菜霸、肉霸等各种市场霸头群体不断滋扰恐吓商户, 以此干扰破坏正常经营秩序, 这些都是违法线索。
2.恶意索赔、敲诈勒索类线索
职业恶意索赔呈现团伙化、专业化态势, 其以打假维权、探店曝光为幌子, 刻意借助商家少许经营瑕疵, 或者借调包、夹带、伪造证据制造虚构侵权事实, 再通过反复投诉举报、恶意诉讼、自媒体曝光、恶意差评等手段向经营主体施压, 索要高于法定标准的高额赔偿, 此为敲诈勒索商户的线索。
3.保护伞及利益勾连线索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 作为公职人员, 存在包庇纵容市场领域黑恶乱象的情况, 有通风报信行为, 还干预案件查办, 进行利益输送, 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这些都有问题线索。
4.其他线索
昆明市辖区内, 有其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情况, 存在侵害经营者权益的现象, 还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状况, 这些都属于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线索。
二、举报须知
1.把举报线索提供得尽量详实些, 要写明被举报人或者单位的名称, 还有地址, 关于违法事件发生的时间, 以及地点, 以及具体事实经过, 还要同步提供聊天记录, 转账凭证, 照片, 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材料, 这样才便于核查处置。
2.举报人需对所举报的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不可以进行虚构, 不可以进行夸大, 不可以捏造事实去诬告陷害他人。对于借着举报的名义恶意诬告的情况, 将会依照法律去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倘若有人进行实名举报, 那么, 我们会严格做到, 对举报人所提供的信息, 就举报的具体包含之容各方面, 一概予以保密, 是按照法律规定, 去保护举报人所拥有的合法权益的。而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那种行为, 会依据法律, 从严进行惩处的。
4.收到线索之后, 会展开分类登记录入, 进行核对查验, 对于不属于市场监管职责范畴之内的,按照规定移送至相关单位;假设存在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 那么会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5.如果问题线索, 已经被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了, 或者已经被公安部门受理了,又或者已经被信访等部门受理了, 再或者已经申请行政复议了, 又或者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了, 那么这样的问题线索, 是不会被纳入本次征集范围之内的。
三、举报渠道
1.电话举报:12315;
2.经由网络进行举报, 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 在其上提交, 可通过网页, 也能够借助微信, 包括支付宝小程序也都可以实现提交。
3.邮箱举报:kmscjg@126.com。
四、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特此公告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