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 源于要深入学习贯彻《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及《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也就是所谓“一条例一规定”), 为促使两部法规在江门能够落地并产生实际效果, 市市场监管局安排市局各个科室的骨干力量、市直相关单位代表以及市消委会的全体人员, 在市局会场参与了省市场监管局举办的有关“一条例一规定”的专题宣贯活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依照市局的模式设立了分会场。涵盖全市范围, 366名干部参与了此次活动。
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以及《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的通过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它们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同步施行。广东以“综合 + 专项”“条例 + 规定”组合模式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这种创新实践, 在全国属于首创。其中, 《条例》一共有七章, 总计六十七条, 围绕这几个方面, 也就是消费者权利以及经营者义务方面, 还有保护与救济机制方面, 另外消费环境建设等方面, 系统地构建起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规定》呢, 聚焦于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 把十余年跨境消费维权协作经验固化成为法规制度。
于宣贯活动里, 省局的专家针对两部法规, 对其立法背景, 对其核心亮点, 以及对其重点条款, 展开了系统且深入的解读。《条例》紧紧盯住消费领域的新业态, 紧紧盯住新矛盾, 紧紧盯住新诉求, 明确给予禁止大数据“杀熟”, 规范自动续费行为, 强化预付式经营监管, 并且创设了老年人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等特色保护制度;《规定》则着重去构建三地消保协作机制, 健全跨境投诉纠纷处理机制, 畅通投诉转办渠道。专家结合基层监管实际情况, 针对怎样才能精确把握法规要求, 如何有序规范执法程序, 以及怎样可以有效提升维权效能这几个方面, 展开了实务指导工作, 使得参训人员能够进一步清晰地梳理出工作思路。
参与训练的人员都纷纷表明, 这次的宣传贯彻活动, 其内容丰富, 重点显著突出,在针对性方面还很强, 使得大家对于“一条例一规定”, 有了更为全面且深入的理解以及认识, 从中收获极大。大家都一致觉得, 两部法规的颁布实施, 是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建设里的重要关键节点, 会给全省扩大内需、稳定增长、优化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方面的支撑。
下一步, 市市场监管局会把此次宣贯活动当作契机, 持续加大“一条例一规定”的学习宣传力度, 还要持续加大其贯彻落实的力度, 切实把法规要求变成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实际行动,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江门力量, 为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融合发展贡献江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