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创新主体:

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优先审查重点推荐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6〕249号), 目的是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八十五号), 现就我市专利优先审查重点推荐主体备案工作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与条件

(一)备案对象

企业、高校、科研机构, 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 它们依法在马鞍山市区域内注册还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并且主营业务聚焦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重点支柱产业、未来产业, 还持续开展技术研发与创新活动。

(二)备案条件

备案主体的申请条件:

1.生产方向涉及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研发方向涉及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经营方向涉及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或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并且具有真实的研发投入, 并且具有自主研发能力。

2.要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得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团队, 还要有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并且原则上至少得有一件以第一申请人申请的有效发明专利。

3.一年之内, 不存在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那种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不存在故意去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这类不良记录。

二、备案流程

(一)自行开展申报, 那些符合相应条件的创新主体,依据备案条件, 心甘情愿地朝着所在的县区、开发园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去递交备案申请, 各县区、开发园区市场监管部门的联系方式在附件1当中能够看到, 如实去填写《专利优先审查重点推荐主体备案申请表》, 此表在附件2, 并且与此同时要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此保证所提交的材料是真实的、完整的以及有效的。

需同步提交的证明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2.研发投入证明材料(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

3.研发团队人员名单及学历、职称证明材料;

4.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清单、专利证书扫描件;

5.有关主营业务的说明, 核心技术的阐述, 还有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契合度的证明材料, 以及与未来产业契合度的证明材料, 以及与区域重点产业契合度的证明材料。

6.用于承担科研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体现获得科技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 展示核心技术突破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7.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及合规经营承诺书。

(二)初始核对汇总。各个县区、开发园区那儿的市场监管部门, 针对创新主体递交的备案材料展开初步核查工作, 对于那些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 将其展开汇总之后报送呈递给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三)初审时要进行报送, 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会针对各县区以及开发园区的市场监管部门所汇总起来的备案名单和材料来展开集中审核, 对于那些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会进行汇总, 之后将其报送至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三、有关要求

(一)由属地进行报送, 各个具备创新能力的主体, 需要把盖有相应印章的纸质版本以及可用于编辑的电子版本各一份的《专利优先审查重点推荐主体备案申请表》, 还有经过扫描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送至辖区范围内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有一种责任叫严格责任, 各创新主体对于所提交的备案材料负有严格责任, 要保证提交的材料是真实有效的, 绝不能弄虚作假。

(三)在2026年9月14日12: 00之前, 各具有创新性质的主体, 需要把备案相关材料, 报送至辖区那边的市场监管部门, 并且是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去报送, 要是过了这个规定时间就不再接受办理了。

附件:1.各县区、开发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专利优先审查领域__专利审查优先管理办法

附件1:各县区、开发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联系方式.docx

2.专利优先审查重点推荐主体备案申请表

专利优先审查领域__专利审查优先管理办法

附件2:专利优先审查重点推荐主体备案申请表.docx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