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委依照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持续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养老服务行业领域的虚假宣传及旅游领域虚假营销信息商业贿赂等等市场主体不正当竞争行为,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发挥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作用, 广泛凝聚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成员社会共识, 现在选取十项十起违反市场公平的典型案例予以正式公布公示。
一、天津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反映天津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经由授课形式售卖“嘉蓝波动仪”、涉嫌虚假宣传,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4月23日立案启动调查。
经查, 当事人靠提供免费体验服务, 吸引附近老年群众成为会员, 还持久对会员启动培训授课, 在店内不少位置张贴“替代运动中心”“替代运动的先行者”等宣传标语, 并在培训课程中宣传这款产品拥有替代运动、治疗病症等作用, 误导老年消费者认为它具备医疗功效而购买产品, 经核查, 这款产品属普通产品, 绝非医疗器械, 不拥有替代运动、治疗病症的功效, “替代运动中心”“替代运动的先行者”等宣传话语全是当事人臆造。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处理结果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作了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查办当中积极配合, 按照《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从轻处罚, 罚款为叁拾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之中, 当事人以免费体验作为诱饵、以授课培训作为手段, 向老年群体虚造宣传普通产品具备替代运动、医治疾病这类功效。本案的查处办, 警示经营者不得利用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状态虚化宣传、误导消费, 同时提醒老年消费者警惕“免费体验”“专家授课”这类营销把戏, 理性消费、谨防被欺骗, 对保卫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养老服务领域市场秩序具备典型师范示范意义。
二、天津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 , 天津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卖的“结晶对策 樱桃益生菌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涉嫌虚假宣传。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在2026年3月30日立案调查。
经查以中老年群体为主的相关消费者由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微信聊天、线下PPT演示等方式被宣传普通食品能“降低尿酸、溶解结晶、消除炎症”、“三到七天就有效”, 当事人的该种误导老年人误信产品具有治疗作用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处理结果
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当事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综合考量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相关情节, 责令当事人停止开展违法行为, 处以罚款十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涉老类典型虚假宣传案件, 商家利用老年人对于痛风等慢性病之治疗需要, 将通用一般普通糖果、饮料包装做成“降尿酸、治痛风”产品, 以经过微信群、私聊各类隐蔽渠道进行精准推销方式, 极容易误导那些老年消费者人群。此类叫做“食品功效化”宣传手法隐蔽性强悍、欺骗作用大, 又不但损害了老年人整体财产权益, 更有可能产生延误正规治疗不良后果。
三、天津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
天市津红桥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 反映天津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 以下称当事人, 红桥区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12月30日立案调查。
经查, 当事人用发鸡蛋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在领取福利过程里进入微信群后, 分别实施了转发开播外链或自行开播。各类视频内容将所销售的南极磷虾油等凝胶糖果产品描述为具有多重的保健功用以及各种疗效的产品, 把归类属性仅为普通食品、特殊膳食的食品胡乱提升标准成了带有保健因子属性的食品乃至等同于药品的类型, 显著超过了产品本身具备的实用价值性能;与此同时, 还使用定期组织健康全身体检的方式系统性制造健康方面的焦虑情绪, 顺着该股焦虑流动趋势不间断诱导年岁较高的群体购买各类产品!其对外宣传号称具备调理或治疗疾病功能功效的内容没有任何关联对应的事实、医学依据支撑, 存在虚构表述放大功效的不实成分, 当事人该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已经构成违反宣传审核规定的虚假商业经营推广相关行为及做法。
处理结果
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作出行政处罚。因当事人于案件查办过程中积极配合, 依《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从轻处罚, 罚款八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 针对辨识能力较弱的老年群体, 当事人利用私域社群、私域直播的形式, 宣传本案案件过程中查办的、办案人员利用AI工具深挖当事人直播视频细节所固定的涉案证据积累了大量实战经验的商品具备具备疾病治疗功效的商品, 因其隐蔽性强, 受众圈层精准, 这也是调查取证难度大、属于网络市场监管的本案中案件办案过程所查办的难点问题。本案的查办有力打击私域场景涉老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对同类经营主体形成有力震慑, 对规范网络经营行为、防范化解涉老消费风险、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具备典型示范作用。
四、天津某旅行社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之中, 发现天津某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蓟州区市场监管局于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立案调查。
经核查, 当事人主营旅游业务且借助旅行社客源优势, 通过拨打电话邀约中老年顾客聚集到店, 以会议展销模式推销老醋膏、银杏苦荞醋两款普通预包装食品;当事人依托旅行社线下门店场景, 经PPT宣讲、播放案例视频、产品说明书标注等形式, 虚构该两款普通食品具备疏通血管、改善三高、消解结节、调理糖尿病等疾病的治疗功效, 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
处理结果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条款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条款作出行政决定处罚。鉴于当事人在行政处罚相关的案件查办进程中积极配合行政执法机关的全面检查, 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提供案件的所有关联材料, 参照于《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制措施的规定, 予以相应从轻行政处罚, 处数额为20000元的罚款。
典型意义
本案聚焦旅游企业跨界售卖食品之乱象, 经营者依托老年人求健康、防疾康养之理, 通过虚构产品功效诱导老年人采办商品。本案之查处, 为整治旅行社依托客源召开会销虚传虚、规范旅游延伸经营行为供给执法参考, 袭击“旅游+会销”违法之模式, 对老年人之药品、保健品发卖之乱象起到了震慑效用。
五、天津市某餐饮店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 反映天津市某餐饮店, 以下称当事人)宣传其为“2016年大众点评必吃榜”餐厅, 和平区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5月28日立案调查。
经核查证实, 当事人在外墙挂着内容为“大众点评必吃榜2016”的宣传牌, 却没办法提供它跻身的证明文本, 该当事人的行为已然构成了虚假的公关宣传。
处理结果
当事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了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了调查, 且还有主动陈述违法事实、积极改正了违法行为, 依据《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予以了从轻处罚, 罚款为3000元。
典型意义
游客在旅游餐饮的场景中高度依赖网络评价以及荣誉背书来作消费决策, 在旅游旺季之下有部分网红餐饮店利用各类荣誉标签误导游客的问题, 算是尤为突出突出。作为辖区里知名网红餐厅的当事人, “必吃榜”标签却是其吸引消费者和游客打卡消费的核心之点和卖点。此类虚假宣传不仅直接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选择权, 更破坏了旅游目的地餐饮消费市场的整体信誉形象。本案的查办呢, 对于净化文旅消费市场, 营造诚信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具有着典型典范的重要意义。
六、天津市某工艺品销售店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
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 我市某工艺品销售店铺于工艺品售卖涉嫌虚假宣传场景,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立案定在2026年6月9日。
经核查定, 贰零贰伍年拾月起至贰零贰陆年肆月止, 当事人组织属下员工遵照既定的话术模版已既定的展板内容, 依靠口头表述、文字张贴呈现等表现形式来步入店中的旅游人员游览团推广其开展售卖活动玉石制成种类物品, 放话称上述卖出货品具备增添填补人体必需微量元素的作用、推进协助人体开展毒素排清工作、吸附人体内残余的重金属类有毒物质、强化升高体内细胞活性水平等诸多未证实的效益, 超越了其所开展玉石制作品及其连带属于类原料本应有具备实现使用功用及质内容属性范畴。当时人不可能给予拿出以上阐述在宣传活动内容有关对养护身体所起效益、对患上疾病具有疗效效力和产品真实详情的出处文件、可靠凭据与有关证实物料材料, 其人员的行动构成虚构不实诱导客户买进的宣传推介活动。
处理结果
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 靠占据在产销信息不对称两端的信息差同时虚假宣传搞出价值假象, 以百倍以上那般畸高售价虚价实卖非正当赚得商品之间的差价并侵占对应对应对应数额巨大的消费者相关财产, 因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涉嫌犯罪, 同时其行为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等相关规定一并被考量处理, 依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
典型意义
本案当事人利用信息不对称以及游客从众心理的契机诱导游客购买被当事人实施了虚假宣传的其售卖的玉石制品相关商品;查处该案件举措对旅游领域的虚假宣传乱象起到了震慑作用, 警示广大经营过程中的商家应当严守诚信经营的底线不能触及, 法律的红线如若被碰触则将招致法律制裁。
七、天津某机床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
专用权、实施商业混淆和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
向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反映, 天津某机床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实施商业混淆情况的举报被收到,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就在2025年10月27日立案做了调查。
经查当事人自二零一七年初先后利用公司官网抖音个人账号微信个人视频号对外宣传发布标有asdaiston埃斯顿埃斯顿机床的自有品牌机床图片同时明知同行业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机床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仍以其字号埃斯顿作为本企业名称使用并销售同类产品足以引人误认为当事人与该公司存在特定联系。为美化企业形象、招徕顾客, 当事方依托其官方网络站点公示“单位具备研发设计与组装编排能力”的宣扬表述。经查实, 当事方属售卖行当, 仅拥有组装编排能力, 不具备研发制作机床技术的能力, 宣扬内容组建虚假表述行为。
处理结果
本案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版)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版)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以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 作出本案之行政处罚。因当事人在查办案件进程进程里积极配合, 结合《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三第二项与第十四第三项的规定, 施以从轻处罚, 总金额罚款计200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傍名牌”不正当竞争案件, 当事人擅自将同行业知名企业的字号登记为本企业名称且销售同类产品, 攀附他人商誉谋取交易机会, 同时虚构自身机床开发设计能力误导交易对象, 损害权利企业的品牌权益, 还扰乱机床行业竞争秩序。本案的查办于引导装备制造行业经营者诚信经营、依法合规竞争具备典型示范意义。
八、天津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
案情简介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 反映天津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存在通过给与财物方式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3月23日立案调查。
经查, 当事人主要从事的是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 2021年为获得江西某公司的吹镀锌自动化生产线设备订购的订单、谋求推荐的资格, 当事人按照约定向该公司技术总工王某支付好处费合计30万元, 当事人这一行为构成商业贿赂。
处理结果
案涉当事人竟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要求禁令, 乃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细则形成行罚内容;倘使当事人案发查处全过程里主动配合协作, 便凭《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款条文, 施以轻罚方式, 额度即罚款八万整。
典型意义
本案是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查办的商业贿赂典型案件, 就是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的实践个案。本案的办实, 还鲜活释放了对商业贿赂行为“零容忍”的强烈鲜明信号, 亦警示经营者绝不能都通过利益输送换取交易机会, 又对促进招投标、采购此类领域公平竞争发展、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具有典型引领示范巨大意义。
九、陶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之中, 发现陶某, 以下称作当事人经营的乐器销售网店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或是作虚假宣传。静海区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三月二十四日立案进行调查。
经查, 当事人在未获得“YAMAHA”注册商标权利人雅马哈乐器音响(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授权许可的情况下, 于2025年8月19日起在其经营的淘宝店铺上销售标有“YAMAHA”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架子鼓。同时, 为了吸引消费者、提高销量, 当事人网上招聘并雇佣“刷手”执行“刷单”, 由“刷手”使用当事人提供的资金采购其网络店铺内的指定货品, 当事人则向“刷单”约定地址寄送配套的指甲钳, 并再行额外支付“刷手”相应的雇佣金和部分额外报酬来推进整个虚假交易流程, 以此不断增加空有形式并无实际货物或对应价款流向的虚假交易累计数量;而其上述全部行为最终已构成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两项违法行为, 分别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虚构事实模糊宣传对象、误导乃至欺骗消费者的虚假宣传。
处理结果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版)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版)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鉴于该当事人在这个案件的查办整个推进过程里积极地全力配合, 依据《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的第二项和第六项的明确规定, 此处予以从轻进行处罚, 最终合计罚款四万元。
典型意义
针对刷单炒信的实质系信用造假行径, 网络数字经济高质水准发展仰赖真实可信之市场信用根基。就本次案件而言, 当事人雇佣专业“水军”人为制造重复刷单挤压诚信经营主求生计空间, 歪曲网络平台固有信用评价机制。就本案之惩处, 向广大线上线下各路经营主体明晰传递监管预警信号: 刷单炒信绝非经营取胜捷径, 而属明确规制之不正当竞争行径, 这一案例举措, 为清扫网络市场的“畸形毒瘤”、缩减失实竞争诱发之市场内耗, 从而助力整个电商产业、万千网络经营主体步入规范、健康、恒常发展正轨, 提供了极具样本效益的经典之例, 兼具重要导向范式效用。
十、天津市某服装销售有限公司开展
不正当有奖销售案
案情简介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接获举报, 反映天津市某服装销售有限公司(当事人以下称)涉嫌不正当有奖销售。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在2026年二月二十五日立案调查。
经查, 当事人在天猫店铺开展了名为“积分抽奖”的有奖销售活动, 该活动共设六个奖项, 其中一、二、三奖为实物礼品, 四、五、六奖为 coupons。当事人以转盘抽奖的形式, 通过活动页面、活动规则等公开了奖项类别、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参与条件讯息。但未按相关规定公开参与方法、开奖时间节点、开奖手段、酬金数额或者中奖几率、兑奖时段、兑奖标准、兑奖途径、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主体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涉及四、五、六等奖的优惠券, 其对应的兑换规则、使用范围、有效期限以及涉及的其他限制性条件, 当事人未依法依规予以公布。当事人由此实施的有关行为, 构成特定领域内所称的不正当有奖销售之情形。
处理结果
当事人对《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条款产生了违反行为, 按着《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还按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作出了行政处罚, 考虑到其在案件查办流程之中积极予以配合, 按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减轻处理, 并处罚款三万元。
典型意义
有些经营者开展有奖销售活动时, 偏通过隐瞒核心规则、混淆活动信息这样的方式误导消费者, 这类不正当的促销行动既破怀了公平竞争的阛阓秩序, 也直搂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本案查处明确有奖销售活动的信息公示的边界与合规要求,不但为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同类的不正当有奖销售案件提供实践的参考, 而且有助于引导经营者准确掌握促销活动的合规标准, 还从源头上减少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违规的行为, 对构建公平诚信的市场消费环境具有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