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范围内, 所有的经营者还有那些相关的单位们, 请注意听这里说的事情。
2026年中秋和国庆这两个节日越来越近了, 月饼、旅游、还有餐饮以及住宿这些商品和服务方面的消费, 马上就要进入一个非常高的峰值。
为了规范节日期间市场经营行为,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营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为了营造出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依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都包含在内。
所以, 现对全市范围内的各个经营者以及相关单位提出如下提醒告诫事项。
一、落实主体责任,恪守诚信经营
各个经营者必须要把自己作为价格责任主体的这份担子扛牢, 得去遵守那些公平的规矩、合法的底线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要去把内部的、关于价格的那一套管理给强化了, 要对自身拥有的、可以给商品或服务定价的那个权力进行更加合理的运用。
针对那些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项目, 商家是一定要严格执行定价标准的, 不可以私自涨价, 也不准自己设立收费项目。
至于那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 是需要合理地去确定价格的, 不能借着节日时候消费需求旺盛的时候, 搞价格欺诈这种事儿, 也不能哄抬价格或者串通涨价之类的违法行为, 要自觉地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才行。
二、严格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
各位经营者在销售商品的时候, 或者是在提供服务的时候, 必须要把明码标价这个规定给严格落实到位。一定要做到真实准确, 要货签对位, 要让标识够醒目。明确标示出产品的名称是多少, 价格是多少钱, 计价单位是啥, 收费标准是什么, 优惠条件有怎样的, 退费规则又是如何的。
当价格发生变动之时, 应当及时地来调整标价工作。确保标价内容跟实际收费的情况保持一直的状态。严严禁在标明价格之外继续加价出售商品, 或者说是提供服务。严严禁收取任何没有提前标明的费用问题。
如果是网络销售行为的话, 应当在对应的页面之上把价格给标明清楚。进行促销活动的时候, 必须要把期限清楚地标出来, 不能不标或者标得不明显。绝对不可以去虚构原来的价格, 也绝对不能搞虚假的打折行为。同时, 也不允许先提高价格再来打折扣, 这样做是严令禁止的。
另外, 还严禁借着“节日特惠”这样的名义去虚报价格, 或者是搞虚假的优惠宣传。此外, 也不得以捆绑销售这种方式来变相地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更不能让真实的交易价格变得模糊不清, 让人看不懂到底多少钱。
三、规范重点领域价格行为,严守价格红线
(一)月饼还有那些和老百姓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重要商品。在这些里面, 超市、大型商场以及农贸市场等等地方, 还有那些专门经营食品的单位, 在买卖月饼的时候要把价格定得合适一点。一定要把那些关于要禁止卖那种特别贵的高价月饼的要求给做到位, 绝对不能让过度包装这种事情被拿出来炒作。
至于像粮食、食用油、猪肉、鸡蛋、蔬菜这些每天都需要吃的东西, 负责卖这些东西的人, 不许凭空捏造或者到处散布那些会让消费者产生恐慌的涨价消息。这些人也不许互相勾结在一起把价格抬上去, 不许把这些东西全都囤起来只等高价卖出, 更不许故意把价格哄抬得很高来牟取暴利。
(二)在餐饮和住宿这个领域当中, 那些做餐饮的单位, 必须要把自己提供的规范套餐, 还有服务费以及包间费的标价给弄规范了;而那些开酒店还有民宿的人, 是不能够随便就在临时的时候大幅度提高价格的, 也不许进行虚假的宣传说自己有什么房源, 更不允许去设置一些让人察觉不到的隐性消费环节。
(三)景区和配套设施。对于实行了政府定价以及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 需要严格地执行政府的定价规定和政府指导价的相关要求, 不能够擅自增加收费的项目, 也不能够通过变相的方式来提高门票的价格。
应当在售票的窗口还有服务的点位这些显著的位置上设置收费公示牌, 要落实到位门票方面的优惠政策, 不能强制地进行搭售联票的行为, 也不能够强制代收保险费用。要加强景区内部餐饮行业、零售行业还有车辆服务等经营主体的管理工作, 严厉整治对游客进行欺诈或者宰客的行为。
(四)对于线上销售平台以及电商平台、外卖平台和旅游平台里面的商户, 需要做好关于价格这一方面的管理工作, 不可以出现标价不实的情况, 也不可以发布关于优惠信息方面的虚假内容。
四、监管提示
市场监管部门将会把持续加强双节期间市场价格巡查的力度提上去, 对于那些发现价格违法行为了, 在经过提醒告诫之后仍然不整改, 并且情节严重的情况, 将依法进行处理并且从严查处。同时, 对于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如果广大的消费者在过程之中发现了这样的价格违法行为, 请保存好订单截图, 还有缴费凭证, 发票, 标价照片等等这些相关证据材料。然后及时拨打12315或者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