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范围内的各位经营者, 以及相关的各个单位:

中秋佳节和国庆节假期就要到了, 为了在节日期间确保供应给百姓生活必需的商品充足, 并且让节日里的市场价格保持稳定, 我们要一起动手打造一个让消费者安心的购物环境, 从而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根据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有《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这些法律法规的要求,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在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参与经营的人员以及相关单位的定价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具体的情况如下所述。

一、守法诚信经营

各个经营者需要老老实实地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还有那个《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把这些法律法规, 还有相关政策里面的要求, 全都严格遵守住, 要本着公平的这个劲头去办, 也要做到合法这个规矩去行, 更要拿诚实信用这一条来做根基, 这样才算是依法依规地把经营行为给规整好了, 自己把自己该扛起的社会责任自觉地担起来, 再把价格自我约束这一件事切实地给加强上去。

各经营者是不可以相互之间搞串通、去操纵市场价格的, 这是为了避免损害到其他经营者的或者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不可以捏造涨价的信息的,或者是散布涨价的信息的, 更不可以哄抬价格, 以此来扰乱市场的价格秩序。

二、落实明码标价

那些处在热门商圈里头的, 还有交通枢纽、景区景点、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相关的经营者这些事儿都得做好。他们要把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工作做扎实了。当企业向顾客销售商品, 或者为客户提供各种服务的时候, 必须结合商品与服务的特点, 还有行业的情况、所在的区域情况等等。

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在销售商品的情况下, 需要把商品的品名标注清楚, 同时标明价格、计价单位等具体信息。在办理服务业务的时候, 应当把服务项目公示出来, 还要公示具体的服务内容、价格标准以及计价方式等相关信息。

标价的内容要做到真实准确, 保证货签对位, 也就是商品和对应的标签要对上, 标示要醒目。如果价格发生了变动的话, 应当及时调整相应的价格标示。

如果采取的是先消费然后结算的办法, 那么在正式进行结算这一动作之前, 必须向消费者提供一份结算清单, 这份清单需要把所涉及到的服务项目细节、各项价格标准以及最终收取的总金额等信息全都列得清清楚楚, 绝不能在已经标明的价格基础上再额外加收费用来卖商品或者是提供服务, 同时也不能向消费者索取任何没有在明码标价里清楚显示的费用项目。

三、遵守价格承诺

在那些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景区景点、停车场等场所里, 一定要严格地按照规定的要求去执行收费标准, 绝对不能出现超标收费的情况, 也不能自己设立项目来收费, 更不能把项目分解开来收费, 或者是重复收费, 扩大收费的范围, 以及改变收费的次数和计费的方式来进行收费。

旅游景区方面务必要把相关规定里的免费条款和优惠措施实打实地执行到位, 绝对不允许搞那些违规的“园中园”门票设定, 这种做法其实就是一种变相抬高门票价格的手段, 同时也不可以有那种强制代收其它各项费用情况的发生, 更不可以出现其他乱加价以及乱收费之类的行为。

四、杜绝价格欺诈

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承诺这一点, 不得搞虚假折价这种行为, 也不得在标价的时候用低的标签最后结账却用高的结算这种做法, 还不得使用带有欺骗和误导性质的语言来进行营销, 更不得对价格条件采取不标示或者是显著弱化处理的办法, 同时也不能有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这些情况。

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依法去履行价格承诺这个责任, 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客房订单已经生效的情况下, 单方面地去毁约这么做。

餐饮服务经营者在提供那些服务的过程里面, 是绝对不能去使用那些带有欺骗意思, 或者是会让人产生误解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内容、还有计量单位之类的形式来标示价格, 以及其他跟价格有关的信息的。

五、开展自查整改

各个经营者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面说的这些要求, 要踏踏实实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把自身的经营行为全面规范好, 遇到消费者对价格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于那些已经被提醒告诫了还是不肯整改的, 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 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