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期两周的时间里对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如果发现首页上面没有出现任何新的信息内容的话, 就会直接被判定为单项否决。
如果首页只是作为一个网站栏目导航的入口, 而所有的二级页面都不进行信息的更新, 这就会被视为单项否决。
如果稿件发表的页面没有写着发表的时间, 那就当作是没有更新过, 下面的情况都是这样解释的。
栏目没有进行更新。
1.在监测时间点以前的那两周时间范围里面, 属于动态或者要闻这种类型的栏目板块, 还有说是, 在监测时间点以前的这六个月的时间段之内, 那些通知公告或者是政策文件这样的第一层级的大类栏目板块, 所有加起来数一数, 如果发现有五个或者超过五个都没有进行过更新操作, 这样的情况就算达标了指标。
2.应当进行更新, 可是长期没有去更新的那些栏目的数量, 是超过了或者包含了十, 也就是数量多于十个。
3.那些没有填满的栏目, 它们的数量是比5多或者刚好等于5。
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中的任意一种情形, 就执行单项否决的规定。
互动方面的回应情况比较差。
1.没有提供在网上能够有效的咨询或者建议的意见渠道, 但是对于网上信访和纪检举报等专门的渠道除外。
2.我们来看一下监测时间点往回数一年内的情况, 对于那些政务咨询类的栏目来说, 网民发了留言, 相关部门应该是及时答复处理的。不过这里有个例外, 像在线访谈、调查征集、网上信访、纪检举报这类栏目不算在内。现状是什么? 就是存在有超过3个月都没有回应有效留言的现象发生。
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中的任意一种情形, 就执行单项否决的规定。
服务不实用
1.因为没有提供办事的服务, 所以情况是如此。
2.那些在办事指南所要求的关键信息要素里, 有四项或者是更多的项都没填好的办事事项, 这样子的不合格事项的总数达到了五个以上, 并且也包括了正好是五个的情况。
3.当某个具体领域的任务总数量没有达到5个这个标准的时候, 针对每一个单独的任务内容来讲, 如果它那个办事指南里面重点需要包含的要素类别发生了缺失,且这些被缺失掉的类别数量达到了4类或者更多, 那么就算作是不符合要求, 这里面所说的要素类别明确包括了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这一些具体内容。
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中的任意一种情形, 就执行单项否决的规定。
对于那些根本就没有对外提供服务的部门, 我们也不会去检查它们网站上面这一项的指标。
经过检查之后, 发现那个网站以及政务新媒体这些方面的整体状况都是挺好的, 压根就不存在什么叫做单项否决之类的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