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另外五百八十八家企业, 总共计有五百八十八家公司, 这些公司的具体名单详见于本文附件之中。
经过本局的立案与调查, 东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的587家企业, 共计588家企业, 因为在这连续的2年时间里面, 一直没有按照规定去报送年度报告, 所以被认定有违规的嫌疑。现在这个案件已经全部调查完毕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里面的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内容, 我们现在需要把打算要给这些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的那些事实、相关的理由、使用的法律依据, 还有具体的处罚内容, 全部告诉你们。
经过调查,东乐股份有限公司等588家企业连续2年, 也就是在2023年度, 还有2024年度, 没有按照规定去报送年度报告, 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了, 而且还没有改正, 同时, 通过它们登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以及其他方式都无法取得联系, 这种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 构成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违法行为, 具体表现就是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本局打算对东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的587家企业, 合共588家企业, 作出下面这些样的一个行政处罚决定。
把营业执照给吊销掉。
因为东乐股份有限公司还有那588家里的其他企业, 咱们联系不到他们了, 具体原因就是因为去他们登记的住所, 或者是经营场所去找人, 都找不到人。
所以根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这个文件里的第八十条第五项的那条规定, 现在的做法是用公告的方式来送达那个行政处罚告知书。从这个公告贴出来开始算, 过了三十天以后, 就当是已经送达到位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里的第四十四条以及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三条, 还有第六十四条里面的第一项内容, 再结合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中第五条的规定情况, 东乐股份有限公司还有另外五八七家企业, 合计一共是五八八家相关企业, 它们有权去进行陈述, 也有权去进行申辩, 并且可以要求举办听证会。
从收到本告知书的那一天起数五个工作日内, 如果没有去行使陈述的权利, 也没有去行使申辩的权利, 更没有说要求举行听证的话, 那就会被视为自动放弃了这些权利。
联系人是尤晓君, 联系电话号码为0595-22169909。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府东路交通科研楼B365
附件:1.拟吊销企业名单(588家)
2.这份名为《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官方文件, 其对应的案卷编号范围是从泉市监罚告〔2026〕13-1号开始, 一直到泉市监罚告〔2026〕13-588号结束。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