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有效地防范道路货物运输行业中那些重大的安全风险, 并且严厉打击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里非法改装的那些行为, 还要把货运行业里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给压实了, 同时也要维护好道路货运市场的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等这些法律法规, 现在曲靖市交通运输局, 还有曲靖市公安局, 经过研究决定, 要在整个市内开展一项关于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的专项整治行动。
关于这个事的相关情况, 特意向大家发布并说明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从这份通告开始发布的那一天算起来, 一直到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这一天为止。
二、将整治的范围界定出来。
对于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 还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 这些都需要关注, 前提是它们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活动。另外, 如果有关道路上行驶的非法改装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话, 也得纳入管理范围, 不过这种情况是发生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
三、整治违法行为
(一)机动车维修的经营户, 如果出现以下的这些行为的情况:
1.擅自对机动车进行改装操作, 或者承接那些已经作废淘汰了的机动车的修理业务, 又或者使用零散的配件来拼凑组装起一辆机动车。
2.私自对车辆的外形尺寸进行修改, 具体行为包括将车身加高、加宽或者是加长, 以及拆掉货厢周围的栏板。
3.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 擅自增加了钢板弹簧的片数, 或者改变了车辆原有的悬架系统形式。
4.擅自更换发动机、车架、车身或者罐体, 并且所更换的这些部件, 其技术参数是跟原车型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
5.机动车进行维修的时候, 是使用了假冒伪劣的配件, 又或者使用的是从报废机动车上面拆解下来的配件来进行维修的。
6.在未查看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状态下, 就承修关于改变车身颜色的作业, 以及换发动机或者车身的作业。
7.该机构并没有按照规定去办理备案手续, 或者虽然在形式上进行了备案, 但是实际上从事的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已经超出了其被核准的经营范围范围, 这种行为也是存在问题的。
(二)进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那些业户, 包括他们的货运车辆在内, 存在以下这些具体的行为情况:
1.对那些已经拿到了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在没有得到许可的情况下, 私自地进行改装作业。
2.存在使用擅自加长、加宽、加高等改装的车辆, 以及报废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情况。
3.对营运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这项工作, 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来做啊。
4.有人不按规定, 擅自改变总质量在三点五吨以上的轻型自卸货车、轻型仓栅式货车, 还有重型自卸货车的车身尺寸。或者, 他们擅自改变轮胎规格。或者, 他们擅自改变动力系统。
或者, 他们擅自改变灯光亮度。或者, 他们擅自改变悬挂系统的结构。或者, 他们擅自改变货箱, 也就是厢的部分。又或者, 他们在车上加装了钢板弹簧片。
5.存在违法进行装载、以及不当的配载情况, 使得车辆和货物的总质量大于100吨, 也就是被俗称为百吨王的情形, 却依旧在进行道路运输的经营活动。
四、治理措施
(一)彻底搞清楚并掌握这个行业的具体状况底细。
交通运输部门会和公安机关还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起工作, 这些部门之间要互相比对数据, 看看登记的资料和备案的信息是不是对得上眼。他们会对辖区里头所有修车的公司和个人进行彻底的大排查, 搞清楚到底谁在干这行活, 并且建立一个随时都会更新的管理名单。
在这个大行动里头, 要把重点放在那些专门给货车修车身、货物箱子、汽车底盘、刹车系统还有发动机等关键零件的商户身上, 为这部分人建立专门的记录档案, 通过这种方式去准确地知道货车被非法改装的风险是从哪里来的。
(二)要把各种联合起来进行执法的行动进一步强化一下。
为了让公安机关以及交通运输部门能够建立起一种经常性的联合执法机制, 我们要把各个方面的执法力量给综合在一起。要把目光集中在那些国道和省道旁边, 还有货运场站的周围这些重要的路段上面, 同时更要盯紧夜间一直到凌晨之间违法犯罪行为比较多发的那些时间段。
在开展工作的时候, 要用那种在一个地方停下来进行检查的这种固定方式去和不停地来回巡逻的那种流动检查方式给结合到一起去这么做。最后通过依法的方式, 对有哪些人给机动车做了非法的改装、有用被非法改装的车子在拿去从事运输经营的生意活动、还有那些把做过非法改装的车辆就开上路去行驶的这些事情给查处掉。
(三)把源头管控的责任切实压实下去, 牢牢把好入口关。
我们要一直把源头治理这个事儿抓牢, 还要做到既管表面症状, 也治根本病因。
对于那些修车的商家没规矩地去备案, 或者干了超出他们已经报过名的业务范围的事情, 甚至偷偷摸摸地把报废的车给改了、给修了这种明显不对的行为, 相关部门得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还有《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这样的规定, 一边依法逼着他们去改正, 一边也要依法给他们一个处罚。
(四)强化行刑衔接。
对于那些存在超限以及超载这样违法行为的情况, 一定要将所谓的“一超四罚”这一制度给严格落实下去。要依法针对货运车辆、相关的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或者是货运源头的单位实施相应的处罚动作。对于那些被查获的被称为“百吨王”的车辆, 需要依法同步去倒查其是否存在非法改装的情况。
而那些属于严重违法类型的超限和超载行为等, 如果可以被认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 在经过了责令整改这个环节之后, 要是还拒不执行, 并且具备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现实危险,那么就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追究其刑事方面的责任。
五、有关要求
全市范围内的各类机动车维修业务经营者, 包括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业户、货运场站以及那些负责源头装载的单位, 还有广大的货车驾驶员们, 都应该去自觉地遵守道路运输和公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自从这个通告发布的那一天起, 这些人需要马上开始自己检查自己的问题并进行纠正, 好把那些违法的状态及时去掉。各个负责执法的部门在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如果遇到涉嫌犯罪的情况, 要依法把这些事情移送给司法机关去处理。
我们在这里欢迎广大的老百姓群众, 积极地来举报那些涉及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非法改装车辆, 以及违法超限超载等等。
如果您发现这些问题, 可以通过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一个是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 号码是0874-12328。另外一个是公安交通管理报警举报电话, 号码为0874-3312523。
在此向大家作出通知特此通告。
曲靖市交通运输局
曲靖市公安局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