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原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是在二零二六年十月九日至二零二六年十月十二日期间, 如果逾期, 则不予受理。
4.原文件的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和开启时间是一样的。这两个时间点是定在2026年10月19日的10点00分。这个时间是按照北京时间来计算的。
5.原递交/开启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4号楼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10室(递交)、709会议室(开启)
二、本次需要对相关的事情进行修改, 具体的内容如下。
需要对相关的更正事项进行说明, 具体涉及到竞争性谈判公告以及全部成套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把那份原来的竞争性的谈判公告, 还有那个谈判文件里头, 那个好几个地方都写的那个叫做这个采购项目是专门地留给中小企业去参加的资格要求的那些条文, 全部都把它给删掉掉, 那么那些被删除掉的位置具体是在哪几处。
1.谈判文件里面的第一章, 这个章节叫做竞争性谈判公告, 然后在这个公告里面, 有两个大的段落, 第二个段落是供应商资格要求, 接着又看到了第五条的内容。
2.在谈判文件的第二章里面, 也就是被称为《供应商须知》的那个部分, 需要去看它的前附表, 把目光锁定在第14项, 然后找到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内容, 再去瞧第5条是怎么写的。
3.在谈判文件的第二章, 也就是那份被称为《供应商须知》的文件里面, 3.4条款讲明了如果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那么在资格要求这一项上就需要满足相关规定, 具体要求是: 参与此次项目的供应商服务单位, 必须全部都是那些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4.该谈判里面的第六章部分, 有一个章节叫做响应文件格式, 在这一章里面列出了第一项关于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资料的第(七)条规定。
上述那些条款, 要统一地, 进行更正, 变成如下这个样子: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 在当前这里指的是本采购项目不会专门为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还有监狱企业可以在这种情况下, 自愿提供一些东西, 这些东西就是《中小企业声明函》, 用来申请价格评审方面的优惠待遇。
至于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这些非企业法人类型, 它们并不是中小企业的一部分, 所以不能享受这种价格上的优惠, 不提交声明函也不会影响到响应文件是否有效这一事实。
这次做的更正是把中小企业参加这个项目的准入限制给取消了, 然后呢, 只要是能满足这个项目里所有的资格条件的那些供应商, 都是可以一起来参与这个项目里的竞争性谈判的。
重要说明是这样一个情况, 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保持原公告中写的不变。具体的时间是2026年10月9日到2026年10月12日这段时间。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段进行办理的话, 将不会予以受理。
本补充(更正)通知具有法定效力, 它是谈判文件的法定组成部分。在此获取期内, 那些新报名且希望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来说, 同样会适用本次更正之后产生的全部规则条款。
三、还有另外一些需要大家注意的重要说明。
1.本补充(更正)通知, 属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法定组成部分。它和原公告、原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说原公告、谈判文件内容里面有不一致的地方,那么就应以本补充(更正)通知如下为准来处理。
2.因为依据财政部令第74号也就是《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本次进行的更正操作, 属于那种可能会影响大家编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修改, 所以, 在本通知发出的时候, 距离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期限, 必须是要保证有至少三个工作日的法定时间要求的, 对于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还有递交以及开启的具体地点, 这些都是不作任何变更的, 依然保持原样, 也就是说, 截止时间还是2026年10月19日10时00分, 至于地点方面, 也是不变的。
3.采购人会通过电子邮件这种书面的数据电文的形式, 把这个补充(更正)的通知发给所有已经拿到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的存量供应商, 并且希望得到各个存量供应商的及时响应和配合, 在收到这份通知以后的24个小时之内, 需要通过邮件来进行回复, 确认自己已经收到了通知里面的内容, 同时要严格按照更正以后的要求来编制自己的响应文件, 当然, 如果供应商没有进行回复并加以确认的话, 这是并不影响这个通知本身的法律效力的。
在2026年10月10日到2026年10月12日止的获取期里, 凡是新报名参加的供应商, 去下载那个获取文件登记表的行为出现之后, 就当作是已经知晓本更正通知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4.在本项目之中, 其余所有的条款、采购需求里的内容、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办法, 还有合同里面所涉及到的各项事务, 都是保持不变的状态, 不会发生任何更动, 这些都是要和原来的谈判文件进行对比之后的结果。
四、联系方式
进行采购的单位是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八十九号, 水岸小镇g四号楼。
这里的联系人包括刘炳峰, 还有杨静茹。
您可以直接拨打联系电话0471-5699695来联系对方。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