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利生物科技(湖南)有限公司生产标签内容虚假的食品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5月28日, 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生产的这个叫佰倍优乳清蛋白特膳粉的产品开展了检验。该产品的生产日期是2026年5月11日, 规格是每盒10克。在钠这个项目上, 实测出来的数值是43.5mg/日, 标准规定指标范围应该是在67到1600mg/日之间。
这个实测数值不符合GB13432-2013《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中关于明示的要求, 所以最终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在6月30日这一天的时候,本局把检验报告给送达到了当事人那里, 并且在书面的形式下告诉了当事人检验出来是怎么个结果了, 还有按照法律规定人家能享有的那些权利是什么。
同时, 也对当事人生产的那个场所进行了一次现场检查, 不过在检查的那个过程中, 没发现上面提到的那个涉案的佰倍优乳清蛋白特膳粉这个东西。然后, 当事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里面, 针对那个检验结果申请了对产品的复检工作。
到了7月13日这一天, 省局方面出具了一份受理通知书, 其编号是No2026-32。在2027年的7月月份中的27号这一天之前, 省级部门出具了一份复检查验结果的通知单文件。在这个通知里所明确说明的检测检验结论是存在不合格的情况发生。
(二)产品控制情况
到了2026年6月30日这一天, 本局的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交了检验报告, 用书面形式告知了当事人检验的结果, 并且还告诉他们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与此同时, 执法人员还对当事人的生产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 并且针对其违法行为下达了一份责令改正的通知。至于执法人员在检查现场的时候, 并没有发现上面提到的、抽检不合格的那些产品还有库存。
经过核实, 当事人实际一共生产了成品1012盒。这其中的自检部分有158盒, 被抽检的情况涉及到264盒, 另外还有590盒被当作饲料予以处理。因为除了那被抽检的264盒以外, 其他的都没有进行销售。
在涉案产品经历抽检的时候, 其销售金额体现为575.52元。而被抽样的那264盒所对应的成本数值是776.75元。鉴于上述情况, 违法所得视同没有产生。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在2026年10月10日这一天, 我们本局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 对当事人作出了处理, 并且下发了一份处罚决定书。这份决定书的编号是常市监处罚〔2026〕42号。具体的行政处罚内容是要求缴纳罚款, 金额总计为5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