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规范我市药品零售经营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和公众用药合法权益,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更好服务人民医药健康需求的“健康驿站”,起草了《杭州市药品零售企业管理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4日至 2026年 9 月23日。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至我局。
1. 直接通过本网站反馈;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120389258@qq.com;
3.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杭州市凤起东路 109 号药品流通处。
联系人:马晓燕 联系电话:0571‑89582758。
关于征求《杭州市药品零售企业管理规定》意见的公告
这篇提到了你的机构?可以认领关联到机构主页认领关联 →
对这个话题有看法?去社区聊聊关于涉税机构信用积分怎么提?税务专员上门…,你遇到过哪些坑?欢迎在社区分享经验
去社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