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已对下列单位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根据检查需要,拟责令下列单位提供相关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有关涉税资料,或拟变更原先确定的稽查执法主体、稽查人员或稽查所属期间,或拟延长检查时限,或拟责令企业限期缴纳税款,或拟责令企业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并提供相关涉税资料。

联系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李松泽  0411-8233719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11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事项通知书文号




1



大连丰瑞皮草有限公司



91210213MA7FE1GQ7C



大税一稽税通〔2025〕373号




2



大连阳光皮草有限公司



91210213661104077D



大税一稽税通〔2025〕37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

联系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金磊 0411-8233205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11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处理决定书文号




1



大连禾振商贸有限公司



91210202MA7G0LLL7G



大税一稽处〔2025〕2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