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名称:北票市凯德工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21138157425937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朝税一稽税通 〔2026〕6003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受送达人可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地址:朝阳市朝阳大街一段139-4)领取书面文本。

联系电话:0421-8891315 8891338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3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朝税一稽税通 〔2026〕6003号

纳税人名称:北票市凯德工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21138157425937X)

事由: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据: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八条等规定。

你单位若符合《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十四条相关规定,在失信信息公布前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朝税一稽处〔2025〕17号)、《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朝税一稽不罚〔2025〕2号)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我局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对外公布),税务机关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制度执行)。

你单位若未在失信信息公布前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朝税一稽处〔2025〕17号)、《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朝税一稽不罚〔2025〕2号)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我局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详细内容见附件),拟将你单位失信信息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并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税务机关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制度执行)。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权利,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视同放弃权利。

附件: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3月27日

附件:

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一、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北票市凯德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21138157425937X

文章来源:https://liaoning.chinatax.gov.cn/art/2026/3/27/art_738_1629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