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社保费退费业务办理的规范性和便捷性,省税务局联合省人社厅、省医保局开通了社保费退费全流程线上办理业务,缴费人可通过线上渠道提交退费申请资料,足不出户办理社保费退费业务。

一、退费办理渠道

用人单位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线上退费。

二、退费申请资料

(一)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

(二)用人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委托代办的需要提供委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单位账户证明或退费账户银行卡(个体工商户提供);

(四)退费申请情况说明。

三、退费受理范围

2019年11月1日及以后通过税务系统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费、长期护理保险等,因多缴、错缴、缴费工资调整等原因需要退费的,可申请线上退费。

四、注意事项

(一)应退费款包含滞纳金的,滞纳金一并退付。

(二)由人社部门核定应缴费款且属于非整单退费的,参保人员因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存在重复缴费需要处置的,存在虚构劳动关系挂靠代缴需要处置的,2019年11月1日之前缴纳社会保险费需要退费的,需向人社部门申请退费。

(三)职工在对应所属期发生了医疗统筹费用、医保部门已支付待遇的,不能申请医疗保险费退费。

(四)社保费退费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如遇特殊情况不能通过线上渠道办理退费的,缴费人可到办税服务厅线下提交退费资料。

附件:1.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退费操作指引

2.电子税务局退费操作指引

文章来源:http://hebei.chinatax.gov.cn/hbsw/xxgk/tzgg/202606/t20260605_36561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