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遵循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求, 全面发挥失业保险的功能作用, 以此支持企业实现稳岗扩岗目标, 进而助力劳动者达成提升职业技能的目的, 经由国务院同意, 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对参保企业, 若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 则该企业需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达12个月以上, 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者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 同时30人(含)以下的该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那么此企业就能够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 对于大型企业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予以返还, 而中小微企业是按不超过60%进行返还。稳岗返还资金能够用来从事职工生活补助, 开展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事宜, 进行转岗培训, 实施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行为, 以及实现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目的。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还有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考依照实施。

二、续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针对招纳毕业年度以及离校满两年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还有年龄处于16至24岁登记失业的青年, 那些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并且为其足额缴付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以及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 以每招用一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来优化那个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对于参加失业保险超过12个月的企业在职职工, 或者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要是取得了被列入当地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 职业中类跟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保持一致的, 并且拥有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当中的其中一个的, 那么就能够按照初级、中级、高级的不同级别, 分别领取不超过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而且每人每年仅仅可以享受1次补贴。各地对于取得很多份符合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标准证书的情况, 省级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能够依据本地实际状况, 去增加每个人每年可申请补贴的次数, 总共加起来不超过3次。各个地方在保证基金安全没有问题的前提条件下, 可以探寻更多证书与岗位相匹配合适的情形状况, 以此来提高提升政策的针对性以及有效性, 从而能够更好地去服务企业所需的岗位需求、市场就业的实际需要以及地区产业的发展需求。省级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针对证书与岗位相匹配合适的情形状况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行备案。

四、各地要强化高品质服务的供给, 要加强主动服务, 要畅通稳岗扩岗资金发放的渠道, 要通过后台数据比对来精准发放, 要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要进一步优化稳岗返还 “免申即享” 的经办模式, 要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政策信息以及资金用途, 经确认领取后要及时发放返还资金;对于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 经企业确认及授权后, 可将资金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五、强化基金风险防控, 各地要加强基金运行的监测, 各地要加强基金运行的评估, 优先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支出, 务必合理确定各项政策支出标准, 扎实开展高风险业务的预警处置, 重点核查本省份有相关评价机构, 重点核查批量持外省份同一评价机构所发证书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等情形, 完善内控制度, 在经办流程中设置区别于待遇审核发放的事后业务核查环节, 明确专人负责。对那些存在着风险隐患的业务, 当下暂时没办法借助信息共享来核实的, 能够要求补充相关的材料去进行复核, 切实做到防范冒领骗取以及多发错发的情况出现。

各地需强化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保障, 持续去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等等保生活待遇的发放工作。实施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上年末的时候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的结余备付期限应当是在1年以上。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所需的资金是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 若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1年, 则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相关政策的执行期限是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个地方, 务必要高度予以重视, 强化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作, 对经办流程进行优化, 快速地展开行动, 拿出有效的举措, 把政策落到实处并且产生显著效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