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市场氛围得以活跃起来, 促使消费者去索取发票, 让发票开具以及使用变得规范, 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将税收营商环境予以优化, 依据 《“粤享暖冬 乐游广东”消费季活动总体方案》(该方案由粤办函〔2025〕274号印发), 自2025年12月1日起在广东省(这里不包含深圳市, 以下同)的范围之内开展发票抽奖活动。现在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发票抽奖范围

到2025年12月1日起, 一直到2026年3月31日结束的这个时间段里边, 在广东省从事零售、做住宿、进行餐饮这样职业的经营者, 依法去开具的, 给个人消费者, 价税合计金额达到或超过100元的普通发票里, 有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还有增值税普通发票, 以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另外还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除此之外, 乃至,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

(一)已作废或红冲的普通发票;

(二)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三)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四)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

(五)受票方未实名的普通发票;

(六)非正常户、注销户开具的普通发票。

二、参与方式

取得上述普通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这个时间段内, 借助“粤税通”小程序去扫描发票二维码, 或者手工进行发票相关信息的录入, 以此登记来参与“发票抽奖”活动。

三、开奖方式

供进行个人消费者登记以参与活动的发票方面的信息, 实施的是即时开奖举措。对于个人消费者而言, 当拿到达到相应条件的普通发票时, 能够借助“粤税通”小程序直接去参与即时开奖。

四、奖项设置和奖金兑付

奖项设有5个等次, 分别对应不同奖金, 其中一个等次奖金为人民币200元, 另一个等次奖金为人民币100元, 还有一个等次奖金为人民币50元, 再有一个等次奖金为人民币20元, 最后一个等次奖金为人民币10元。中奖奖金会借助第三方支付方式给予中奖者。

五、倘若经营者拒绝给消费者开具发票, 或者开具虚假的发票, 那么消费者能够向税务机关去进行投诉举报。

六、本通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