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存在跨区域监管困难, 线索互通不够及时, 经验交流渠道较少等现实问题, 为破解这些问题, 8月20日, 省知识产权局, 也就是省局, 与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在以下简称云南, 省局的情况下, 正式签订了《共同推进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 双方依据两省地理标志的资源禀赋以及保护工作实际情况, 围绕信息互通、执法联动、机制共建等多个领域, 达成了全方位合作共识, 共同努力提升两地地理标志全链条保护水平。
协议将擦亮地理标志区域的那块金字招牌, 推动两地特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当作核心目标, 在此基础上, 统筹划定好多维度的合作事项, 进而构建出完整、常态化的跨区域协作体系。合作内容包含三大板块:
一, 在加深信息交流以及经验互鉴方面, 有如下动态, 那就是双向开展地理标志基础数据的共同分享, 以常态化形式切实推进法律政策、工作举措以及典型维权案例的交流互鉴活动, 彼此汲取地理标志培育区域、品牌运营范畴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用以拓宽两地在工作实践过程中的可行路径。
其二是加强保护方面的协作以及执法环节的联动, 构建有关地理标志侵权线索即刻移送的机制, 使跨区域案件的协助调查渠道保持畅通, 合作开展跨区域内里包括假冒侵权行为的整治工作, 统一将地标产品市场监管标准予以规范。
三是要健全工作机制以及规范保障, 明确双方知识产权工作责任处室作为对口联络部门, 由处级负责同志担当专属联络员, 统筹日常工作沟通以及协作事项协调, 配套建立经验成果定期报送制度, 及时梳理提炼协作过程中的创新做法, 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跨区域地标保护典型案例, 同时约定严格保密管理, 规范合作数据、内部线索信息管理流程。
通过签署此次协议 , 两省知识产权跨区域协作通道得以有效打通 , 呈现为一项信息可以共享 , 优势能够互补 , 并朝着相同方向发力的情形 , 此时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由此构建起了新的格局 , 这为省局致力于全方位完美充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 寻宽省际之间协同保护前进路径贡献强效扶持之力。迈向下方阶段时 , 省局会依据协议条款一项一项细致化落实举措事项 , 积极同云南局进行对接 , 持续保持常态化交流 , 开展线索协查工作 , 同时进行经验总结 , 不断深入推进跨区域协同保护所产生的效能 , 专注于呵护两地地理标志品牌所具备的价值 , 凭借坚实的知识产权保障 , 从而助力特色产业提升生产能效 , 为乡村达成全面振兴目标添砖加瓦。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陶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