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发布之后, 内蒙古境外投资者有新增的符合条件的再投资, 金额为3.02亿元, 其享受了递延纳税税款3016.22万元, 还享受了再投资抵免税款708.11万元, 外商投资企业呈现出发展态势良好的情况, 外资支持政策的总体综合效应加快转化为了外资发展的强大强劲动能。

2025年6月, 财政部发布了相关公告, 税务总局发布了相关公告, 商务部也发布了相关公告, 有关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 可以明确下来了。境外投资者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利润,在2025年1月1日到2028年12月31日区间里, 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 能够按照投资额的10%抵免境外投资者当年应纳税额, 当年不够抵免的准予向以后结转。

公告发布之后, 内蒙古税务部门踊跃落实境外投资者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以及税收抵免政策, 经常开展税企交流对话, 在自治区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当中, 着重关注企业发展所关心的问题, 针对境外投资者利润再投资税收抵免政策进行专门解读。与此同时, 税务部门不断加强与发改委、商务厅、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协作联动, 一同为外资企业在项目落地、跨境资金流动、政策适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外资企业税务登记数量相比上年底增长了7.36%。

另外, 内蒙古的税务部门不断深入推进“税路通·北疆行”跨境税收服务品牌的建设工作, 开启了为期6个月的服务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以及“走进蒙古国”税收主题日系列活动, 依据内蒙古边境口岸数量众多的特性, 于甘其毛都、策克等20个对外开放的口岸有条不紊地设立“国际税收青年工作站”, 构建起英、俄、蒙多语种的服务团队体系, 针对跨境纳税人实施政策辅导、办税指引以及诉求收集等工作, 精确回应跨境纳税人个性化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