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近几天这个不长的时间里, 国家税务总局弄出了一个公告, 这个公告发布了那个叫做《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的玩意儿, 它要在2026年11月那一天开始实行, 这样一来就标志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这件事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性, 算是彻底实现了。

来自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的负责人向我们作了介绍, 情况是这样的, 就是税务部门一直在持续地推进那个把税务方面的行政处罚裁量权给规范起来的这样一项工作, 他们是按照一种顺序来走的, 先做到省内统一, 然后再做到区域统一, 最后再达到全国统一这样一个模式,然后呢就循序渐进地去制定了那些相应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东西。

在二零二五年初那个时间段, 东北、西南、西北、中南、华北以及华东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它们已经先后联合发布了各自区域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现在的人把各个地区做出来的好方法全都拿过来吸收掉, 然后国家税务总局就对那九种类别的六十六个税务行政处罚事情, 把它的裁量阶梯、用来什么样的条件、还有具体的标准, 全部都好好地重新弄了一遍。

这样一来, 税务局里那些违法的事情分得更合理了, 考虑各种因素的时候也更科学合理了, 掌握尺度的时候就更精准了。这么做的好处是让全国税务执行的规矩变得统一了, 行为变得规范了, 做事情确定性强了。

《税务行政处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也一并发布了, 这个清单涵盖了从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当中归纳出来的8项行政处罚事项。公告同时对各地税务机关落实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提出了明确要求, 强调的是要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处罚, 要在裁量基准的范围之内作出处罚决定, 以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那位负责人讲了这么一件挺重要的事, 他把话说了出来, 说的是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这个事儿, 其实啊, 这是税务部门想把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成果给牢牢稳住, 好使力气去进一步维护法治公平这块地皮上的规则, 把合规管理这把尺子给紧紧握紧, 这绝对是一项特别关键的重要举措。

等到下一步走来的时候, 税务部门会咬着牙把制度落实这个事情给盯紧了抓落实, 要把培训解读和宣传辅导的功夫做深做好做到位, 还得留出心眼儿来, 看情况合适了就及时动态更新一下手里的规矩, 为的是不断提升税务执法这套机制的有效能力和效率水平, 用心把税收营商环境优化得更好、更顺当, 最终是为了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宏伟目标早日实现和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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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那个由国家税务总局在二零二六年发布的, 关于要把全国范围内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公布出来的公告, 这个公告的编号呢, 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二零二六年的第二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