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创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之前接收到的文书, 没办法采用直接送去或者邮寄去送的办法来交付。因此, 按照法律规定, 现在采取公告的方式来送达文件。所送达的文件包括《税务处理决定书》(通税稽处〔2026〕253号)以及《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通税稽不罚〔2026〕6号)。

这样做的前提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关于你单位存在的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这一行为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鉴于针对上述税收违法行为, 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了罚金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 当前决定不再给予你单位任何行政处罚。

本公告, 自从发布之日起, 满了三十天之后, 就当作是已经送达到位了。

请限制你所在这个单位, 在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通税稽处〔2026〕253号)的这一天开始的15天之内, 按照那些规定把事情去做, 把相关的账目进行调整。你(单位)如果有争议的话, 就是关于和本局的纳税问题上的争议。那在这种情况下, 必须得先按照这个决定上面写的那个期限。

去把税款给缴了。还要把滞纳金也给它交了。或者呢? 也可以选择提供相应的担保。在把这些钱都给清了。或者是把那个提供的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了以后。从那一天开始算。六十天的时间内。去依法地向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你(单位)如果对《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通税稽不罚〔2026〕6号)感到不满意, 那么你可以在收到这个决定书的六十天之内, 按照法律规定去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你也可以在收到这个决定书之后的六个月之内,去人民法院打官司。

请你单位在从公告发布的这一天开始算起的三十天的时间里面, 前往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稽查局的地方, 把《税务处理决定书》和《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两样东西领走, 或者你也可以联络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稽查局, 用其他的手段把这些文件和证书给拿到手。

请留下您需要联系的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稽查局

王兴邦的联系电话, 这个是051385238970。

在此特意发布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稽查局

日子到了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