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购进的适用一次性扣除政策的500万元固定资产,2020年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产生的差异是否要调整?
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19年修订):A201020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本年度内享受
财税〔2014〕75号、
财税〔2015〕106号、
财税〔2018〕5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对其相应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进行单向纳税调整,以调减其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