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规定:“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所列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附件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一、销售服务
   ……
   (六)生产生活服务。
   ……
   14.加工修理修配服务。
   (1)加工服务,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2)修理修配服务,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