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div>
以下机构在本文正文中被提及,已自动关联到机构库,可查看工商信息、业务范围与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