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规定,企业享受“涉农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有:“1.相关保费收入的核算情况说明;2.相关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