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第六十一条 …… 5.停止出口退税权的时间以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之日为起始日。 ……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