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报送的申报凭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五)纳税人用于对外援助资金类型为优惠贷款项目的货物,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应当报送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