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5号)第三条第五款规定:&ldquo;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应按税法规定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基金在分配时依法代扣代缴;&hellip;&rdquo;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