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规定:“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
  纳税人下列出口业务,除适用本公告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外,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出口货物
    ......
  2.下列情形属于视同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
  (9)用于对外承包工程、境外投资以及对外援助资金类型为优惠贷款项目的货物。
    ......
  十、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