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税费征收过程中人民币现金收付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办函〔2021〕7号)的规定:“三、各地税务机关在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的同时,应当充分考虑不使用智能设备纳税人、缴费人的需要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满足纳税人、缴费人以现金方式纳税缴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