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提前退税、多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调整。 ……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