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