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车船税法第八条所称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应当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