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八条的规定:“车船税法第三条第二项所称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队、武警牌照的车船。”